论文摘要
国外各本设计规范普遍接受了R -μ基本规律,即不论处于哪一个设防烈度分区,在所选的设计用相对偏低的地震作用水准与对结构的延性需求之间都存在同样的对应关系,中国规范是唯一没有接受这一基本规律的设计规范,它采用的是在对不同设防烈度分区选用相同的设计用地震相对作用水准的前提下对各设防烈度区取用不同的抗震措施。为了考察到底哪一种做法更加合理,在学科团队对这个问题安排的全面考察计划中本文分担了下列工作并取得了相应的初步研究成果。①针对目前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非弹性动力反应分析中采用多种“刚度方案”的局面,对各种刚度方案的特点做了分析和评价,在指出某些刚度取值方案存在的不足的前提下,选取了基于大量试验结果的“Fardis刚度方案”作为本文所用刚度方案,并做了采用不同刚度方案的多层多跨框架结构非弹性动力反应分析结果的对比,证实了刚度方案的不同会给非弹性动力反应分析结果带来影响;②初步识别中国9度0.4g区一级抗震等级的抗震措施和欧洲EC8-EN1998-1规范的高延性等级的抗震措施具有一定相似性的前提下,选择了中国0.4g区一级抗震等级的一榀典型框架和欧洲0.4g区高延性等级和中等延性等级的两榀典型框架分别严格按这两本规范完成设计,并分别进行了相当于我国0.4g区罕遇地震水准输入下结构非弹性动力反应性态的对比。对比结果表明:中国设计用地震水准更接近欧洲高延性等级设计用地震水准;中国和欧洲高延性算例具有相近的动力反应特征。从而确认了0.4g区按中国一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与按欧洲高延性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的抗震性态具有可比性;③为了达到9度0.4g区一级抗震等级的抗震性能,对我国8度0.3g区二级抗震框架结构设计了三个系列的调整措施。三个系列调整方案具体为:(1)调整公式∑Mc=ηcMb中的ηc;(2)调整公式∑Mc= 1 . 2Mbua中的1.2系数;(3)调整地震力降低系数R值,即2.86。然后按每种调整后方案设计出典型钢筋混凝土框架,对其进行非弹性动力反应分析,并考察哪种方案的抗震性态与9度区一级抗震等级具有相同表现。通过分析得出对于8度0.3g区可以取用比9度区略偏弱的抗震措施就可以达到与9度区相近的抗震性能,并讨论了这一初步结论的理论依据。通过本文上述分析研究可以得出以下倾向性结论,即在国外规范执行的不论设防分区只要R取值相同抗震措施就应相同的做法与中国规范执行的各设防分区R取值相同但抗震措施差异很大的做法之间,更加符合抗震反应规律及设计特点的可能是处在这两种做法之间但更偏国外方案一些的做法,其原因在于,设防烈度越低,地震作用所起作用相对越小,非抗震要求及其他构造措施对结构的辅助强化作用越明显,故在相同的R下对μ的要求可望逐步放松。当然,这一结论需要后续研究完成对8度0.2g和7度0.15g和0.1g区结构的对比分析后最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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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抗震设计规范论文; 抗震措施论文; 基本准则论文; 非弹性动力反应分析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