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财政预算反映整个国家的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财政预算公开是预算民主的体现,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现阶段,可以说财政预算公开在我国已没有退路,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财政预算公开在我国并不理想,这严重阻碍了预算的宪政价值实现,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因此有必要对财政预算公开进行研究。文章第一部分首先概述了财政预算的产生,从预算制度的产生推导出预算的公开本质,并阐述财政预算公开对于增强我国公民纳税意识与提高政府公信力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从三个方面阐述了预算公开的宪政价值,即财政预算公开与纳税人权利保障,财政预算公开与公共财政的实现,财政预算公开与财政法治的建构;第三部分总结了发达国家在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的有益经验,即通过立法使财政预算公开法治化和具有成熟的财政预算公开运行机制;第四部分研究了我国的财政预算公开现实问题,归纳了我国财政预算公开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即财政预算运行过程缺乏透明性,部门预算不公开,财政预算选择性公开,财政预算公开内容不具体。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传统官本位体制的影响,政府主导型的财政预算模式,普遍存在的重大不合理支出不可能公开,法律法规不健全。最后对我国财政预算公开如何进行法律规制提出了一些建议,建议在《预算法》中增加财政预算公开的条款,对财政预算公开的原则,财政预算公开的程序和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也对如何加强各级人大对财政预算的监督进行了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