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性原则论文-汪梅

目的性原则论文-汪梅

导读:本文包含了目的性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康德,合目的性,目的论,判断力

目的性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汪梅[1](2019)在《论康德基于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的批判哲学划分了自然概念领地和自由概念领地,两者皆实现在同一个经验基地,即世界中。知性为自然概念领地立法,理性为自由概念领地立法,两者的立法并行不悖、互不干涉。然而,从理论角度考察,知性和理性的立法却在经验世界的效果中不能构成为一个整体。因此,康德提出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原则,联结知性和理性的立法,使两者在经验世界里连成一体。一些学者认为,康德的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本文意在批评这种割裂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的看法,澄清康德提出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原则,是为了联结自然概念领地和自由概念领地。同时指出,我们应该如何反思自然,或者说根据什么样的原则来反思自然,从而能够以反思的方式将自然理解为仿佛是有目的的,而这个目的就是人的自由目的王国或道德王国。本文一共分为叁章,重构康德的目的论思想。第一章主要研究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判断力,介绍判断力的定义和作用。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集中考察了判断力的反思性应用,认为存在叁种合目的性,分别是建筑术的合目的性、主观合目的性和客观合目的性。康德通过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原则,把自然思考为符合目的的,这样,人由道德律决定的行为便可以在被机械论规定的自然界中实现出来。第二章主要考察审美中的判断力。审美对象有两类,一是美,二是崇高。在美中,判断力通过想象力与知性的自由游戏中的协调一致,为美找到了它的主观合目的性原则;在崇高中,判断力通过想象力与理性的自由游戏中的和谐一致,为崇高找到了它的客观合目的性原则。康德通过审美活动,考察了判断力的作用。第叁章主要讨论自然目的论中的判断力。通过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原则,康德论证了有机体是自然的内在目的。因为有机体的生存离不开外在目的,整个自然界从无机物到有机物,由此可以构成一个目的论的等级系统。自然目的系统的最后目的是人,而只有在道德的人里面,才能有对目的的无条件的立法,道德的人就是自然的终极目的。道德的立法不会存在自然中,只能存在于人的理性构造的目的秩序中,并且是在目的秩序中唯一可能存在的东西。(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期刊2019-04-01)

张晋邦[2](2018)在《论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相关地方性立法及其备案审查的展开讨论》一文中研究指出《代表法》第32条第3款确立了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于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解读和执行拥有重要的宪法职责。地方人大如何理解代表特别保护许可权的规范内涵,成为合目的性审查原则能否得到正确实施的前提和关键。但通过梳理可以发现,这一原则在地方性立法中未能得到良好落实,存在大量问题。我国就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监督确立了双轨制的备案审查体制,但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体制存在着审查主体和提请主体位阶过高、备案审查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亟待改善,以促进我国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的落实。(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裴洪辉[3](2018)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科学立法原则的法理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考察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学科特性可以归纳出科学基于事实的"合规律性"意涵,而从实践活动中可以得出科学基于效用的"合目的性"意涵。科学立法原则在分享上述两个判断的同时,在"合目的性"方面受到价值性制约和规范性制约两重限制。通过"事实和价值"这一区分工具可以重述我国《立法法》中规定的四个立法原则,进而将科学立法原则更为清晰地局限于事实性和工具性范围之内,从而与关涉价值、目的等其他几个立法原则相区别。科学立法原则关注于立法事实的收集加工以及立法目的达致的手段问题,而非立法活动中价值、目的的产出问题。其主要通过实证社会科学中广泛开发的技术来实现,同时受到实证社会科学技术本身局限性的制约,这进一步厘定了科学立法原则的作用边界。(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8年10期)

王海龙[4](2018)在《基于目的性原则下的商务英语译文评价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升,目前,我国与国际经济大环境的融合工作已经逐渐趋于完备,国际商务领域呈现出一派繁荣的发展趋势。在这个时代背景的影响下,商务英语在商务活动中的重要性得到了提升。伴随着近年来教育改革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商务英语在我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了解商务英语目前在我国的发展态势及存在的相关问题,本文结合商务英语的相关特点,针对目的性原则下商务英语的译文质量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旨在促进商务英语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来源于《青年与社会》期刊2018年27期)

庄威[5](2017)在《读康德的“目的论批判”——“有机物”、“机械”及“合目的性”作为批判原则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机械的"和"有机的",它们是目的论批判所借助的一种重要的思考媒介,是参照目的原因性的"远距离类比"。目的原因性是倚赖目的论判断力这一认识机能的,归根到底是不考虑任何经验性的自然规律而只通过理性才可能。由于整个现象界都可通过机械作用而生成出来的可能性是不能排除的,康德只有假定或引入物自体并配以智性直观的可能世界,才能给有机体和目的因果性提供彻底的可能性。合目的性原则作为一种理性批判原则,对于辨别合目的性或者目的论的滥用和弃用的形态仍然有借鉴意义;但康德把自然的最终目的定位于人的主观性状的形式方面,可能也错过了以感性为出发点的一种目的论的方向。(本文来源于《德国哲学》期刊2017年01期)

杜雅芬[6](2017)在《目的性原则指导下报告文学中的对白翻译方法刍见——以柴静《山西,山西》为文本》一文中研究指出文学作品色彩斑斓,文学作品的翻译效果也是因品而异,比如小说效果追求个人化,诗歌效果追求美感。对不同的翻译作品,我们也应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和方法,要注重对不同风格内涵的考虑,包括对文化内涵的传递等。本文挑选了柴静的《山西,山西》中的对白为翻译素材,试图以目的论为依托,讨论对白翻译的方法和策略。(本文来源于《学园》期刊2017年02期)

王阳[7](2016)在《翻译目的论目的性原则指导下的商务谈判口译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翻译目的论是功能主义翻译学派的典型代表理论,更是学者们进行笔译理论研究的研究对象。本文建立在前人理论研究基础上,将目的论与特殊的商务谈判口译形式相结合,利用目的论的普世性特征论述其在口译当中的适用性。弗米尔在其着作中提出功能目的论叁原则适用于口译笔译,这一理论也为此论文的撰写提供了理论依据。此文选取商务谈判这一特殊的会议口译形式为背景进行分析,将目的论叁原则中的目的性原则作为重中之重进行详细剖析,证明了目的性原则在商务谈判口译中的适用性,并由此总结了若干商务谈判中所运用到的口译策略。本文分叁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述目的这一概念并深入分析目的论叁原则间的联系;第二部分深入分析目的性原则下的商务谈判,详细论述了商务谈判的特点,以及商务谈判口译中目的性原则的体现;最后一部分就理论分析总结目的论原则指导下的商务谈判口译策略。(本文来源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期刊2016-06-07)

李昊宸[8](2016)在《文本翻译的中心论与目的性原则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文本翻译是译者将一种文字经过自身理解加工,转换成另一种文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同译者的译本之间就存在较大差异。翻译是译者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劳动过程,这些差异的产生也正反应了译者翻译原则及其中心指导理论的不同。本文试从翻译的目的性及翻译过程中译者遵从的主观中心论的角度,探讨翻译实践过程中标准和原则。(本文来源于《智富时代》期刊2016年02期)

马晓萍[9](2015)在《试论目的性原则在汉英广告翻译中的实际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德国功能学派目的论的首要原则——目的性原则为理论基础,通过对中国商品广告汉英翻译商业目的。(本文来源于《英语广场》期刊2015年03期)

李华苏[10](2014)在《浅谈“目的性”原则对旅游翻译策略的影响——以焦作景区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旅游资料的英译事关景区的宣传效果及知名度的提高,也关乎外国游客对本地文化及风俗的理解。目前焦作虽然拥有众多的旅游景点,但其翻译也存在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河南焦作旅游发展现状分析,指出翻译目的论中"目的原则"对焦作景区旅游翻译的指导和实践意义,并提出相应的翻译策略和方法。(本文来源于《科教导刊(中旬刊)》期刊2014年05期)

目的性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代表法》第32条第3款确立了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于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解读和执行拥有重要的宪法职责。地方人大如何理解代表特别保护许可权的规范内涵,成为合目的性审查原则能否得到正确实施的前提和关键。但通过梳理可以发现,这一原则在地方性立法中未能得到良好落实,存在大量问题。我国就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监督确立了双轨制的备案审查体制,但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体制存在着审查主体和提请主体位阶过高、备案审查动力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亟待改善,以促进我国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的落实。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目的性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汪梅.论康德基于判断力的合目的性原则[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9

[2].张晋邦.论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许可权的合目的性审查原则——相关地方性立法及其备案审查的展开讨论[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3].裴洪辉.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科学立法原则的法理基础[J].政治与法律.2018

[4].王海龙.基于目的性原则下的商务英语译文评价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8

[5].庄威.读康德的“目的论批判”——“有机物”、“机械”及“合目的性”作为批判原则的应用[J].德国哲学.2017

[6].杜雅芬.目的性原则指导下报告文学中的对白翻译方法刍见——以柴静《山西,山西》为文本[J].学园.2017

[7].王阳.翻译目的论目的性原则指导下的商务谈判口译问题研究[D].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

[8].李昊宸.文本翻译的中心论与目的性原则探讨[J].智富时代.2016

[9].马晓萍.试论目的性原则在汉英广告翻译中的实际应用[J].英语广场.2015

[10].李华苏.浅谈“目的性”原则对旅游翻译策略的影响——以焦作景区为例[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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