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案卷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案卷论文文献综述
邓建新[1](2016)在《行政案卷材料作为政府信息如何公开》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案卷材料属于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形成的案卷材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行政机关办理行(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6-10-26)
王杨[2](2016)在《公安机关行政案卷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案卷制度和一般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有所不同,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封闭性、公开性和唯一性。正是由于行政案卷制度具有这些独特的原则,因此建设并完善行政案卷制度能够对我国的各级行政机构的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提升行政主体的办事效率,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进程以及推动行政机关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提供推动力。目前,铜仁市公安局的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没有专门的法理依据,也比较缺乏制度化的保障。在实际的执法实践当中,铜仁市公安局在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方面比较缺乏专业的人才,而且在行政案卷的监督方面也有所欠缺。基于此,本文开展了对铜仁市公安局行政案卷制度的研究。从本文的研究内容上来看,在关于行政案卷制度的研究中,还比较缺乏公安机关行政案卷制度的建设情况,本文通过以铜仁市公安局为例研究行政案卷制度的建设里程和发展情况,进而结合铜仁市公安局行政案卷制度的实际情况,以基层公安机关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在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铜仁市公安局在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对铜仁市公安局的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笔者认为,公安机关行政案卷制度应当积极学习国外相关机构在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注意加强公安局内部的制度建设,并通过会议、宣传以及政策的上报途径,呼吁国家加快相关方面的法律建设工作。从创新上来看,本文试图从公共管理的视角上,结合法制化管理,来针对行政案卷制度进行研究,突破了传统了法学角度上的研究,从具体的措施上,体现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16-10-18)
王泽君[3](2015)在《论行政案卷排他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案卷排他制度,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应当以行政案卷为基础,对于案卷之外的证据、材料,应当依法予以排除的程序性制度,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的价值在于使行政权的行使更加规范有序并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行政案卷排他制度在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国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被普遍适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以行政案卷为基础,尽管两大法系在法律制度和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在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的具体适用问题也不尽相同,但是由于大陆法系对于行政程序的重视程度的逐步提高,行政案卷排他制度在两大法系之间出现逐步融合的趋势,关于行政案卷效力等问题上的观点越来越一致。从《行政许可法》和最高院《关于审理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应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我们不难发现,立法对于行政案卷和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的规定越来越具体。在行政程序中,随着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越来越重视和认可程序正当合法的重要性,为适用行政案卷排他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在诉讼程序中,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出台和一系列符合案卷排他理念的裁决,为法院适用行政案卷排他制度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供了一定依据。当前,我国对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的立法还存在巨大缺陷,给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的具体适用制造了阻碍。所以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构建和完善行政案卷排他制度,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实践的必要性。本文一共分为四个章节来写。第一部分会介绍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的一些具体情况,包括其概念解析、价值与作用、与相关制度规则的关系等,以便先从理论上把握好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第二部分将会主要介绍在行政诉讼中适用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叁部分主要论述了针对这些问题的完善建议。第四部分分析行政案卷排他制度在行政诉讼中适用的例外,就是不适用行政案卷排他制度的情况。(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期刊2015-06-01)
冯涛[4](2015)在《行政案卷评查的概念与功能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案卷评查制度是行政程序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程序的具体化制度。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21条规定,在制度层面上明确了我国行政执法领域需要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随后各级人民政府出台了相关制度,初步建立了行政案卷评查制度。随着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有着明显的提高,配套的行政案卷评查制度却未提上立法日程,观念更新慢、评查制度不健全。行政执法单位承载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重担,直观反映了执法现状。以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评查为研究对象,有助于监督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纠正执法弊端和指导执法人员合法合理行政。(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04期)
卓莉萍[5](2013)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出版物市场监管——2013年出版物市场行政案卷评审与涉嫌犯罪案件经验交流会速写》一文中研究指出按照第二十六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2013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3月26日至28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召开了2013年自治区出版物市场行政案卷评审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经验交流会。交流会上,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赛力克·巴勒夏提就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本文来源于《新疆新闻出版》期刊2013年03期)
马丽[6](2012)在《行政案卷排他原则文献研究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案卷排他性原则起于美国"第一摩根案",将案卷作为行政机关为一定行政行为之唯一依据。本原则旨在最大程度保证民众参与行政的同时监督约束行政机关,终使利益诉求之实现可能性得以增强。然于我国该原则存在适用局限,案卷范围被人为缩小等问题,为完善法治建设,当予以完善。故于此制度上,我国尚需借鉴外国先进法律制度规范,本文着重介绍其美国法上来源与该原则于不同国家之体现,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相关规定。(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2年20期)
闫雪娇[7](2012)在《论行政案卷排他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意义的法律不仅要保障公民的实体权利,而且要保障公民的程序权利,只有实现了程序公正才能实现结果公正。因此,我们必须保证公民享有程序权利,这也是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程序的必然要求,违反程序正义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抗和制约制度参与到当代程序构建里,行政相对人从此获得了参与、申辩的权利,新型回应性行政得到了促进、发展,使保护人权这一时代主题得到进一步彰显。行政案卷排他原则探讨的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行政案卷的约束力问题,行政案卷完整记录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整个过程,将它作为行政行为依据,让行政程序不再陷入“走过场”的尴尬境地,其在行政程序中处于核心位置,它为作出行政行为设置了程序要求;它也是行政诉讼中重要的证据原则,只能由案卷中记载的证据来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放眼我国法治进程,行政案卷排他原则还仅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中,没有一个系统的规定或阐释,我国还缺乏一部行政程序法来对行政案卷排他原则进行明确表述。2007年湖南省公布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其中第143条第4款提出,行政机关不得依据未经过听证会质证的证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执法决定的作出要以听证笔录为凭借。这表明这部地方政府规章已经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已经在程序性法律规章中明确了行政案卷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尽管缺乏补充和例外原则,显得过于僵硬、刚性,但无疑对行政案卷排他原则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源自上述因素再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还有域外的先进经验,本人主张应将行政案卷排他原则作为我国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本文运用逻辑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分四步探讨行政案卷排他原则。本文从行政案卷排他原则的基本原理导入,对其涵义、价值、形成基础进行了剖析,介绍了国外对行政案卷排他原则的规定以及得到的启示,并对我国行政案卷排他原则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案卷排他原则的建议,最后对相关立法、证明制度、补充和例外原则、听证制度、监督和救济制度的完善进行了具体阐述。(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2-05-01)
邱丹[8](2011)在《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是指行政机关应以行政案卷为依据作出行政行为,而不得以行政案卷以外当事人未知悉、未论证的证据和文件作为依据的规则。基于法治行政原则和行政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成为行政程序的一项基本规则,其价值在于规范行政权的公正、公开、理性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国际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纳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将行政案卷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尽管由于各自的法律文化传统不同,对于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规定存在不同,但随着二战后大陆法系国家越来越重视行政程序,两大法系之间的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发展越来越融合,呈现越来越多的共同点,在对待行政案卷的效力等方面的态度逐步趋同。在国内,现有一些法律已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从《行政处罚法》到《行政许可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于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规定,体现出我国立法上对于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规定越来越清晰、明确。在执法方面,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程序合法的重要性被行政执法人员逐步认识和接受,为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在司法审查上,《行政诉讼法》及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法院采用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提供了一定的依据,而一个个体现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判决,也展示了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对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立法仍较为零散和不完整,甚至存在相互矛盾之处,给执法和司法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深入研究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为立法提供建议,为执法和司法提供思路,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文章遵循从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到具体问题,从立法到执法和司法,从问题到建议的基本思路。本文对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研究,首先建立在对行政案卷、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等基础概念的界定和分析之上,进而比较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与相关规则和制度的关系;梳理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确立和体现;详细阐述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行政程序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要求,以及该规则适用的例外情况。通过对我国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情况的分析,总结我国立法关于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完善的立法建议。最后对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征收以及行政强制措施等几类主要的行政行为及其司法审查中的适用进行了细致的论述。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提出”,主要对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基础问题进行探讨,包括对行政案卷的涵义、特征、内容和表现形式,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概念、理论基础、价值、地位,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与相关规则和制度的关系,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历史发展及域外立法的比较与借鉴等问题进行逐一研究。此部分,除了对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总结、归纳外,主要是对行政案卷的有关理论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尤为关键的是厘清行政案卷与听证笔录的区别,论述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依据是行政案卷而非听证笔录。此外,探讨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与相关规则、制度的关系,包括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补强规则、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制度、自由心证制度、举证时限制度等的关系。此角度尚没有相关文章探讨。第二章“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内容”,主要探讨了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行政程序和行政救济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适用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例外情形。此部分重点结合笔者所在的广东高院接触到的案例和数据,探讨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行政程序和行政救济中的适用问题。同时,深入探讨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例外情形。第叁章“我国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现状分析及立法建议”,主要评析我国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现有规定,立法和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建议。此部分一是对我国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立法和适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对于我国全面确立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可行性进行系统地分析;二是对完善我国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进行思考,提出在理念上要将从工具性定位转变为制衡性,在立法技术上要从零散规定转变到系统规定,在程序保障上要从“内部化的案卷”转变到“公开化的案卷”。第四章“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运用”,深入探讨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实践中的运用,包括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几类主要的行政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部分运用了较多近年来我国司法实务中的案例,目前此类结合具体案件类型对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展开研究的文章很少见。结语部分,根据本文的研究,提出了在行政程序法典中制定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的建议条文。(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期刊2011-05-01)
徐书玲[9](2011)在《浅析行政案卷阅览权》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案卷阅览权是知情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程序的一项重要权利,在行政程序中确立行政案卷阅览权有助于落实行政公开原则,约束行政权力和说服行政相对人认同行政权力的行使结果。(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刊)》期刊2011年04期)
徐书玲[10](2011)在《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是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一种,但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却很少适用。综观学界的研究成果,我国对于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行政诉讼中适用的研究尚未深入和系统化,能够对该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提供一种较为理想的思路之研究成果也为数不多。在此背景下,对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进行理论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谓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是指行政行为只能以行政主体记录在行政案卷中的内容为事实依据,不能以行政相对人、第叁人不知悉的或没经过质证的证据材料为依据,但行政认知除外。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与举证规则、最佳证据规则具有密切的联系。通过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建议将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确立为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一项证据规则,并在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这一规则。(本文来源于《广西民族大学》期刊2011-04-01)
行政案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案卷制度和一般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有所不同,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封闭性、公开性和唯一性。正是由于行政案卷制度具有这些独特的原则,因此建设并完善行政案卷制度能够对我国的各级行政机构的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提升行政主体的办事效率,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进程以及推动行政机关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提供推动力。目前,铜仁市公安局的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没有专门的法理依据,也比较缺乏制度化的保障。在实际的执法实践当中,铜仁市公安局在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方面比较缺乏专业的人才,而且在行政案卷的监督方面也有所欠缺。基于此,本文开展了对铜仁市公安局行政案卷制度的研究。从本文的研究内容上来看,在关于行政案卷制度的研究中,还比较缺乏公安机关行政案卷制度的建设情况,本文通过以铜仁市公安局为例研究行政案卷制度的建设里程和发展情况,进而结合铜仁市公安局行政案卷制度的实际情况,以基层公安机关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在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铜仁市公安局在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对铜仁市公安局的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笔者认为,公安机关行政案卷制度应当积极学习国外相关机构在行政案卷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注意加强公安局内部的制度建设,并通过会议、宣传以及政策的上报途径,呼吁国家加快相关方面的法律建设工作。从创新上来看,本文试图从公共管理的视角上,结合法制化管理,来针对行政案卷制度进行研究,突破了传统了法学角度上的研究,从具体的措施上,体现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案卷论文参考文献
[1].邓建新.行政案卷材料作为政府信息如何公开[N].法制日报.2016
[2].王杨.公安机关行政案卷制度研究[D].湖南大学.2016
[3].王泽君.论行政案卷排他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D].湘潭大学.2015
[4].冯涛.行政案卷评查的概念与功能研究[J].法制博览.2015
[5].卓莉萍.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出版物市场监管——2013年出版物市场行政案卷评审与涉嫌犯罪案件经验交流会速写[J].新疆新闻出版.2013
[6].马丽.行政案卷排他原则文献研究综述[J].法制与社会.2012
[7].闫雪娇.论行政案卷排他原则[D].辽宁大学.2012
[8].邱丹.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研究[D].武汉大学.2011
[9].徐书玲.浅析行政案卷阅览权[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1
[10].徐书玲.行政案卷排他性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D].广西民族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