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转基因农作物在1996年首次被商业化应用,此后发展迅速,至今全球已有24种转基因作物被批准商业化种植。可以说,各国已经把转基因技术已做为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和抢占科技制高点的战略重点。与此同时,转基因技术研究与应用也被我国高度重视,并且在转基因新品种培育、重要基因发掘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2009年农业部颁发了抗虫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更是为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奠定了先决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农产品贸易也日趋频繁。欧盟和美国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然而,不论欧盟还是美国,转基因水稻及其他作物的种子和食品进口前,都应当经过当地主管机构的安全审批。我国同其他国家(或组织)尤其是欧盟、美国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不尽相同,在申请主体、申请费用、申请材料、申请流程上存在较大差异。理顺并比较我国与欧盟、美国制度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采取差别化的申请策略,适时调整国内审批制度,是解决我国转基因作物及产品出口的关键。此外,鉴于我国湖北省最有可能成为转基因水稻的种植区域,而出口欧盟、美国转基因水稻更多以食品(米制品)为主,即出口加工产品,所以欧盟、美国转基因加工产品安全审批制度成为重点研究内容。针对上述内容,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基本理论研究。从基本概念的界定入手,明确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向。从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的角度,分析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必要性,并对制度设计提供指示性的参考。第二,域外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考察。主要是对国外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介绍以及对亮点的评述和对我国的启示上。以欧盟和美国为样本探寻安全审批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以及程序做具体评述。同时进一步挖掘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相关国际条约。第三,我国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考察。分别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分析,尤其是审批主体、安全标准、评价原则、审批程序等。第四,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比较及我国转基因作物国际化进程中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应对。从国内、国外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规定以及运行现状出发,对比和分析国内外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在管理机关、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审批程序的差异。此外,从适格主体、基本程序、材料要求、费用分担等方面提出我国申请国外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对策。建议我国政府,建立转基因作物提请国外生产应用安全审批的保障,对转基因作物提请国外审批的予以资金支持并积极探索数据上的外交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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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缩略语表第一章 导论1.1 研究缘起1.1.1 问题的提出1.1.2 选题的目的1.1.3 选题的意义1.2 国内外研究述评1.2.1 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基础理论1.2.2 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中的审批制度的研究1.2.3 对国际条约中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制度的研究1.2.4 述评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1.4 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1.4.1 研究的创新点1.4.2 研究的难点第二章 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基础理论2.1 基本概念界定2.1.1 转基因作物的界定2.1.2 安全审批的界定2.1.3 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界定2.2 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理论基础2.2.1 社会学理论2.2.2 经济学理论2.2.3 法学理论第三章 欧盟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考察3.1 概述3.1.1 欧盟转基因法规体系概览3.1.2 相关主管机构3.1.3 欧盟法规中所涉及到的基本概念3.2 转基因封闭使用审批3.2.1 确定GMM的有害特性(危险)3.2.2 对风险进行初步分类3.2.3 确定最终的分类和控制措施3.3 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及投放市场审批3.3.1 通报前的准备性评估3.3.2 通报的基本形式3.4 越境转移审批3.4.1 用于环境释放的越境转移的审批3.4.2 用于加工转基因生物及已经加工完成的食品和饲料的越境转移审批3.5 产品上市审批3.5.1 概述3.5.2 基本程序和要求3.5.3 有关方法有效性的确认问题3.5.4 对特殊饲料或食品的豁免第四章 美国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考察4.1 概述4.1.1 管理协调框架的形成4.1.2 管理框架的完善和细化4.2 农业部的安全审批制度4.2.1 关于《作为植物有害生物或有理由认为植物有害生物的转基因生物和产品的引入》4.2.2 关于《特定转基因生物的进口、洲际转移和环境释放》4.3 食品安全局的自愿咨询程序4.3.1 FDA相关指导的制度概览4.3.2 转基因食品自愿咨询程序的特色4.3.3 转基因食品自愿咨询程序的内容4.4 环境保护部的植物内置式农药限量免除程序4.4.1 植物内置式农药登记4.4.2 残留限量的容忍和豁免第五章 国际条约中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考察5.1 条约概述5.2 各条约中的具体制度5.2.1 WTO框架下相关协定5.2.2 联合国(包括联合国下设组织)5.2.3 CAC安全指导(FAO/WHO)5.3 特别分析:以SPS协定为核心的WTO转基因安全审批制度5.3.1 SPS协定对转基因农产品的基本态度5.3.2 SPS的对转基因农产品规制的核心内容5.4 特别分析:以BSP协定为核心“事前知情同意”的预防主义5.4.1 BSP协定背景5.4.2 BSP协定的适用对象5.4.3 事前知情同意程序5.4.4 BSP协定的效力5.4.5 BSP协定的核心内容——转基因生物越境转移管理的行政许可第六章 我国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与欧盟、美国的比较6.1 我国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考察6.1.1 我国转基因安全管理立法现状6.1.2 我国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6.2 我国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与欧盟、美国的共性6.2.1 具有总体性的部门和法规支撑6.2.2 实现了全面覆盖转基因作物的安全审批制度6.2.3 形成了“层次多样、宽严相济”的审批制度6.2.4 要求符合国际惯例和标准6.3 我国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制度与欧盟、美国的差异6.3.1 对转基因作物的基本态度不同6.3.2 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的主要负责机关不同6.3.3 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的程序和实质要件不同6.3.4 转基因作物生产应用安全审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程度不同6.4 评析第七章 我国转基因作物申请国外生产应用安全审批的应对——以转基因水稻为例7.1 我国转基因水稻申请欧盟及美国安全审批的条规适用、申请材料及程序7.1.1 欧盟7.1.2 美国7.2 我国转基因水稻申请国外生产应用安全审批的必要条件7.2.1 申请的适格主体7.2.2 申请的时间7.2.3 申请的材料要求及数据互认7.2.4 申请的费用分担7.3 我国转基因水稻申请国外生产应用安全审批的应对7.3.1 策略选择:在初期适度放弃欧洲市场,以美国为主要申请国7.3.2 策略支持:实施与国际条约相一致的安全审批制度7.3.3 策略实施:主体确定、资金支持与数据互认7.3.4 策略救济:妥善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第八章 结语8.1 研究结论8.2 研究展望参考文献附录一:研究生在读期间主要学术成果附录二:研究生在读期间主要学术活动及获奖情况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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