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雍正年间,清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政区上的大调整。山东的政区经过雍正帝几次大刀阔斧的改革后,一定程度上奠定了从乾隆至清末,乃至民国时期山东政区的基本地理格局。在雍正之前的顺治、康熙两朝,清朝在山东省的政区设置完全承袭明朝的旧制。随着清朝政治和社会的稳定,经济恢复和发展,人口数量快速增长,原来的政区格局显得越来越不合理。雍正年间,山东政区改革的各种社会条件也渐趋成熟。通过雍正二年、七年、十二年、十三年几次大面积的政区改革,至乾隆元年,山东省的政区格局定型为十府模式。纵观雍正年间山东省的政区改革,三位重要的封疆大吏,在其中起了积极的主导作用。第一章:陈世倌所主导的山东政区改革活动。陈世倌拉启了山东政区改革的序幕,在他的推动下,山东政区不仅突破了清开国以来固化的格局,更在山东成立了直隶州的形式。但陈的改革相对简单,这给后来的改革者留下了很大的继续发挥空间。第二章:田文镜所主导的山东政区改革活动。田文镜继续改革了山东政区在府和直隶州上的表现格局,府被继续划分,直隶州的数量迅速增多。同时田文镜也把山东省内“道”的格局进行了一定的调整。第三章:王士俊与山东政区的改革活动。王士俊在山东政区的改革中起到的作用最大,改革面更加广泛,其涉及的改革措施包括官员驻地变动、分立新县、取消直隶州、裁并卫所等,通过王士俊的改革,基本奠定了清朝山东政区的格局形式。结论部分则对山东政区在雍正年间的改革从各方面进行总结,进一步得出结论,即政区改革的国家行为必须要以地方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唯如此,才能保证地方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最终国家利益才能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