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我国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劳动保障机关作为推进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建设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机关,单纯依靠强制性管理手段开展行政管理,已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今年《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行为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越来越受到广大法律学者和社会各界的重视。面对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打破以及日益复杂的劳动保障工作,在劳动保障管理中逐渐增加科学、民主和公正因素,已成为一种巨大的社会需求。行政指导是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方式,较之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相比,其以更为民主,宽松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管理方法的空白,黏合了行政关系,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促进了信任、沟通、合作的现代行政法入文精神的形成。行政指导以其民主性、互动性和灵活性等优势,为世界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所广泛应用于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为各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本文认为,劳动保障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时,除了原有的处罚、命令、裁决、确认等强制性行政行为外,还应该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为,在依法行政的原则下,采取规制性、助成性和调停性行政指导手段,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矛盾,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分为三章,约3万字。第一章简要介绍了行政指导的定义和相关概念。从行政指导的基本理论引入,重点论述了行政指导的概念、特征与原则、法理价值。随后,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从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等五个方面具体论述了行政指导运用于劳动保障领域的必要性;第二章阐述了劳动保障行政指导与其它相关概念的关系以及运用的基本情况。包括:阐明了行政指导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指出行政指导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两者并不矛盾;列举和分析了实践当中行政指导在劳动保障领域的具体运用方式;详细阐明行政指导行为与强制性行政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发挥;指出了劳动保障行政指导运用存在问题。第二章阐述了行政指导在劳动保障领域中的若干制度构建,提出了完善和健全我国行政指导制度的措施和途径。包括:行政指导在劳动保障中的若干制度构建;从立法和实践机制的角度,完善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指导相关运作机制;完善劳动保障行政指导制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