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世界密切关注的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己经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效应。2012年冬天,我国爆发了大面积的雾霾天气,据悉,入冬以来,河北南部、北京、山西东部、山东、河南、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湖北、湖南、江西大部、广东西部、广西东部及四川和云南局部等地有10-20天,其中江苏大部在20天以上,华北南部及江苏中部、四川东部、重庆西南部、贵州西部等地有8-15天能见度不足1000米,河北南部、山东西北部、四川东部等地部分地区有5-12天能见度不足500米,空气严重污染,水质遭到破坏,对人们生存都产生了威胁。环境问题再次受到了各方的普遍重视。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世界各国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寻求有效救济的方法,用法律保护环境成为这其中最为强有力的手段,而用刑法规定环境犯罪也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护环境的趋势。我国对环境问题的刑法保护起步较晚,环境刑事立法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直到1997年《刑法》才有环境犯罪的专节规定。我国环境犯罪的立法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但仍有不足之处,国内关于完善环境犯罪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学者在如何完善环境犯罪立法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研究,形成了特有的环境犯罪立法理论。本文通过借鉴国外环境犯罪立法的先进经验,从分析我国环境犯罪的现状入手,介绍了环境犯罪的基本理论,提出了完善环境犯罪立法的建议和意见。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环境犯罪与环境刑法基本问题概述。这一部分运用归纳总结的方法了解环境犯罪与环境刑法的基本概念以及理论上的争论。阐述环境刑事立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对于后文的写作奠定理论基础,作出理论上的铺垫。第二部分国外环境犯罪先进立法经验借鉴。我国环境刑事立法尚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是避免中国少走弯路,清晰预见我国环境刑事犯罪发展方向的重要途径。本部分将详细介绍国外的立法模式以及归纳总结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第三个部分是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现状与缺陷。本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目前在环境犯罪方面的立法现状,并深度分析我国存在的不足,为第四部分的展开,提供理论支持。第四部分是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完善。本部分是论文的核心,是在前三章的基础上根据目前我国的现状,提出有关完善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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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环境犯罪论文; 同外环境刑事立法论文; 我同立法现状论文; 立法完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