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诉讼法学理论中的一项重要的原则,其内容覆盖了诉讼法学的各个领域,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在民事诉讼中被具体称为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该原则的基本内涵是指在仅有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情形下,上诉审法院不得作出比一审判决更加不利于上诉人的判决,强调将上诉审法院的审理范围严格限定在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内。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的研究对于完善我国的上诉制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及实现程序公正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在分析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的内涵、法理基础、各国立法规定以及我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在我国确立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的具体构想,并对相关的制度进行构建和完善。本文分为五章,对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进行论述和探讨:第一章是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概述,主要介绍了该原则的基本内容、法理基础和确立该原则的法律意义。从概念分析的角度入手,具体阐释了该原则适用的前提条件、事项范围以及“不利益”的判断标准。紧接着分析了确立这一原则的法理基础和法律意义,确立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是践行处分原则、维护司法中立、实现上诉制度目的以及程序公正的要求。第二章是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与相关原则和制度的关系,主要是比较分析了该原则与上诉共通原则、上诉利益、利益变更禁止原则以及附带上诉制度的关系,从而加深对该原则的理解,为具体的制度构建打下基础。第三章是各国家和地区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相关立法比较研究,比较分析了大陆法系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理论现状、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实践和诉讼理念中对这一原则的体现,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各国立法的特点以及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章是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在我国的现状,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在上诉审法院审理范围问题上的相关规定,分析得出我国尚未确立这一原则,进而探讨了在我国确立这一原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五章是我国确立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的具体构想。阐述了我国民事上诉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的立法模式和具体适用,接着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构建和完善,主要包括完善上诉条件、限制“发回重审”的情形、建立附带上诉制度以及完善法院告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