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的大学法治——兼论我国大学法的制定

转型期的大学法治——兼论我国大学法的制定

论文题目: 转型期的大学法治——兼论我国大学法的制定

论文类型: 博士论文

论文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作者: 姚金菊

导师: 马怀德

关键词: 大学法治,大学理念,学术自由,制度性保障,大学自治,大学治理

文献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在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这一宏观背景下,结合我国处于转型期这一历史背景,针对我国目前大学制度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作者选取了大学法治为题,在分析介绍各国有关理论制度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出发,试图对处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中的大学法治进行全面的考察和建构,指出:法治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落实和保障,大学法治是实现大学理念的有效保障。大学法治的构建首先是以学术自由为基础的大学自治的构建,大学自治制度构成大学法治的核心;但大学法治并不仅仅以大学相对独立于国家的大学自治制度为内容,大学自治制度的真正实现还有待于大学的有效治理;而大学的有效治理不仅仅在于大学内部权力的有效运行,还要注重保障大学成员尤其是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大学法治的实现需要有效的解决大学争议,而司法审查正是解决大学争议的最后途径,也是大学自治、大学成员权利的有效保障。对于处在转型期的我国来说,大学法治的构建尤其需要立法的完善,制定大学法或在统一学校法中专章规定大学法条款是实现大学法治的前提。 文章由导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 导论部分。以公立大学为研究对象,分析提出大学法治的意义,提出大学法治的构建问题;介绍了本文的创新之处以及不足,提供了大学法治的图解。 第一章为大学法治的基础。从历史进程考察,大学在产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传统;从现实考察,现代大学有着共同的理念。大学的理念是创造知识、传播知识、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分别构成了大学的学术自由和社会责任,其中学术自由是实现大学社会责任的基础,构成大学理念的核心部分。 第二章为大学法治的宪法基础。在分析作为宪法基本权利学术自由的内容、性质及特征后,指出学术自由是大学享有的基本权利,大学自治是对于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大学自治的实现手段包括组织手段和权力手段。在我国确立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具体可以通过对宪法规定的扩大解释和主体分化的路径进行。 第三章为大学自治的组织形式。国家设立的大学履行公共行政职能,属于行政主体。从大学的历史形成、当今现状以及其他国家对于大学的现行法律定位得出结论,法人是实现大学自治、保障大学独立于国家的最有效的组织形式。大学属于特殊的行政主体——公务法人。大学公务法人具有自己的特征,更接近于社团法人的性质。 第四章为大学的法人治理。大学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具有特殊性。大学的法人治理实际是大学的微观自治。在分析大学治理的原则、基本制度和实现手段后,将大学治理的实现手段与大学的自治权力相联系,具体分析大学的自治组织权、自治立法权、自治行政权和自治财政权,并对大学内部的组织模式、领导机关、自治立法的性质等进行了探讨。 第五章为大学的成员。学生、教师和行政人员共同构成大学的成员,学生和教师是大学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大学成员的学生和教师与大学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公法关系;学生和教师作为大学成员的身份与公民的身份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及制度保障。 第六章为国家与大学的关系。公平与效率决定国家介入大学的必要性,但国家并非教育的垄断者。国家与大学的关系要在变革背景下从管制和放松管制的角度重

论文目录:

导论

一、作为本文研究对象的大学

二、大学法治的意义

三、大学法治的构建

四、大学法治的研究对于法学研究的意义

五、本文的写作方法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及不足

七、大学法治图解

第一章 大学法治的基础

第一节 大学法治的历史基础

一、大学历史考察的原因

二、中世纪大学的特征

三、中世纪之后大学的特征

四、大学历史考察的结论

五、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的当代意义

第二节 大学法治的现实基础

一、大学的理念是大学存在的源泉

二、现代大学的理念是两种高等教育哲学的统一

三、大学理念的实现手段与实质

四、大学法治是实现大学理念的保障

第二章 大学法治的宪法基础

第一节 学术自由是大学法治的宪法基础

一、有关学术自由的宪法性规定

二、学术自由的涵义

三、学术自由的特征

四、学术自由的性质

五、学术自由的限制

六、学术自由的意义

第二节 作为学术自由制度性保障的大学自治

一、大学自治是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

二、大学自治的涵义

三、大学自治的实现手段

第三节 转型期的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

一、建议在我国确立学术自由

二、建议在我国确立大学自治作为学术自由的制度性保障

第三章 大学自治的组织形式

第一节 大学自治组织形式的前提

一、大学自治组织形式的前提是大学组织的设立

二、大学提供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质

三、大学提供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的外部效应

四、大学提供高等教育产品的有效组织供给

第二节 大学自治组织形式是行政主体

一、大学的公共行政职能

二、大学属于公法范畴

三、大学的公法范畴与公共行政范式转换

四、大学行政主体定位及其面临的问题

第三节 大学行政主体与公法人

一、行政主体涵义的重新界定

二、行政主体的公法人性质与行政主体的类型化

三、行政主体与公法人的关系及行政法人化趋势

第四节 大学行政主体类型的考察

一、英美法系国家大学的性质

二、大陆法系国家(地区)大学的性质

三、大学的行政主体类型

第五节 我国大学的行政主体类型定位

一、我国大学法律性质的现状考察

二、我国大学法律定位的基础

三、我国公立大学应当定位为公务法人

四、大学定位为公务法人的意义

第六节 大学公务法人的特征分析

一、公务法人的一般原则

二、大学的公务法人特征分析

三、大学公务法人性质的进一步研究

四、大学法人的设立、成立变更及终止

五、大学之间及大学与其他行政主体的关系

第四章 大学的法人治理

第一节 大学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一、大学法人的权利能力

二、大学的行为能力

三、大学的责任能力

四、大学的自治范围

五、大学自治的权力

六、大学的有效治理是实行大学自治的保障

第二节 大学的治理

一、大学治理的提出

二、大学治理的理论基础

三、大学治理的原则

四、大学治理的基本制度

五、大学治理的实现手段

第三节 大学的自治组织权

一、大学自治组织权的涵义

二、大学组织机构的自我形成权

三、大学的人事自主权

四、对我国大学机关的分析与建议

第四节 大学自治立法

一、大学自治立法的涵义

二、大学自治立法与行政法治的一般原则

三、大学自治立法的根据、形式与程序

四、大学自治立法中的大学章程

五、大学自治立法的规程规则

六、大学自治立法的意义

七、我国大学自治立法的实证分析

第五节 大学自治行政

一、大学自治行政权

二、大学自治行政权的内容

三、大学自治行政权的限制

第六节 大学的自治财政

一、大学自治财政权的涵义

二、大学财产来源的多样化是大学自治财政权的基础

三、大学自治财政权与教育财政的关系

四、大学自治财政与大学收费

五、大学的经费分配自主权是大学自治财政权的核心内容

六、大学自治财政的监督

七、大学自治财政权的展望

第五章 大学的成员

第一节 大学成员概述

一、大学的性质决定了大学的成员

二、大学成员的范围

三、大学成员的意义

第二节 大学的学生

一、作为大学成员的学生的涵义

二、学生作为大学成员身份的形成

三、学生和大学之间的法律关系

四、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五、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六、学生权利的研究之一

七、学生权利的研究之二

八、非大学成员的学生与大学之间关系的分析

第二节 大学的教师

一、作为大学成员的教师的涵义

二、教师与大学之间的法律关系

三、教师作为大学成员的权利与公民权利

四、教师的权利

五、教师的权利保障制度

六、教师不同身份的分析

七、我国教师权利及教师与大学关系的分析

第六章 国家与大学的关系

第一节 国家介入大学的价值分析

一、公平

二、效率

三、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第二节 学术自由与国家教育权

一、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二、受教育权、教育权、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

三、大学自治与国家介入

四、国家与大学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三节 变革背景中的政府教育职能——管制与放松管制

一、政府教育职能在历史中变革

二、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

三、世界范围内的高等教育体制变革

四、管制与放松管制

五、转型期我国政府教育职能的全面理解

六、我国大学需要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

第四节 国家介入大学关系的展开

一、国家对大学的合法介入

二、国家对大学的立法介入

三、国家对大学的行政介入

四、对我国政府与大学关系的立法建议

第七章 大学争议的处理

第一节 大学争议及解决机制

一、大学争议的范围

二、大学争议的种类

三、大学内部争议解决机制

四、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五、司法审查机制

第二节 自治行政诉讼

一、自治行政诉讼概述

二、学生与大学之间的争议

三、教师与大学之间的争议

四、大学内部争议司法审查标准的进一步说明

第三节 教育行政干预诉讼

一、教育行政干预诉讼的意义

二、教育行政干预诉讼的性质

三、教育行政干预诉讼的审查

四、教育行政干预诉讼的分析

结语篇:关于大学法治的立法建议

一、大学法治的全面理解

二、转型期大学法治的构建目的在于解决问题

三、我国大学法治的立法现状

四、大学法治完善的立法建议之一:制定教育投入法

五、大学法治完善的立法建议之二:制定大学章程

六、大学法治完善的立法建议之三:制定大学法

七、大学法的框架

参考文献

后记

发布时间: 200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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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行政行为效力新论[D]. 李琦.中国政法大学2005
  • [2].当代中国大学自治管理体制研究[D]. 唐振平.中南大学2006
  • [3].权利诉求与大学治理[D]. 郭卉.华中科技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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