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企业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往往通过灵活多变的定价方式来实现,而价格歧视是用得最普遍的一种,价格的制定属于企业的意思自治范围,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渐有企业占据了市场支配地位,这些企业的很多原属自由范畴的行为开始对竞争秩序乃至社会福利造成了威胁,正如其它很多进入反垄断法视线内的企业行为一样,价格歧视作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之一,也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各国反垄断法对价格歧视行为分别做出不同程度的规制,我国对价格歧视的立法尚缺乏系统性的规定。究竟什么样的价格歧视行为才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以及应该进行怎样的规制,是有关价格歧视行为的两个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国外立法并结合我国现状,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别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针对价格歧视的双重影响以及我国关于价格歧视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试对价格歧视的内涵、认定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本文除前言和结论外分成三个部分。前言部分主要介绍价格歧视的产生、影响,以及我国有关立法现状和存在问题,以说明笔者选写本文的动机。第一章主要论述价格歧视的内涵,影响。本部分介绍了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对价格歧视的界定,从法学的视角给价格歧视下了一个定义,以更好的界定价格歧视。对价格歧视影响分析的意义在于分析和判断应否应对所有的价格歧视进行反垄断法规制。第二章主要对我国立法现状进行介绍,提出存在的问题。第三章主要论述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首先介绍国外的立法现状,对国外的立法现状的介绍是为了借鉴国外的立法以完善我国的立法。针对我国立法存在的问题,分成三个问题进行论述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即是对价格歧视的违法性认定标准、价格歧视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执法机构的建立问题进行论述。结论部分,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应对价格歧视行为的认定、执法部门的建立和法律责任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