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传统的笔迹学理论揭示出人的书写动作习惯具有特殊性、稳定性和反映性,对书写人的同一认定,是通过对个体书写习惯“总和”的比较进行的。然而,实践和研究表明,个体的书写动作习惯可能存在多个类型,通过少量的鉴定字迹来识别个体的全部书写习惯的“总和”缺乏逻辑依据,书写人同一认定需要对具体书写动作系统所反映出的书写动作习惯类型加以判断和区分。书写动作习惯的类型,是指书写人练习不同的书体、字体等字迹书写技能而形成的相对独立的且有明显不同的书写动作习惯表现形式。汉字的书写体系和书写规则具有较大的宽容性和多样性,书写人出于审美喜好,往往练就特性差异较大的多种书写技能,不同技能的书写动作系统承载着不同的书写动作习惯类型。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多种不同类型的书写动作习惯,且只要给予适当的“加固练习”以避免习惯的退化,不同类型的书写动作习惯可以长时间持续共存,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书写动作习惯类型的多样性可以分为相对独立的书写习惯类型多样性和同一书写习惯类型下书写习惯局部方面的类型多样性。不同书写习惯类型的字迹之间是既存在差异又存在共性的关系:两者在字迹的运笔、笔顺、结构等笔迹特征方面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而相互之间可比性可能较差;但相比于不同个体间的书写习惯本质性差异,同一人的多种书写习惯类型间又存在一定的共性,相互联系。不同的书写习惯类型之间的差异程度有所不同,相互间的可比性亦有所差别。通过检材字迹自身变化规律的寻找,或检材字迹与样本字迹的相互比较印证,可以判定笔迹特征差异点是否来自同一人书写动作习惯类型的多样性,并与伪装、摹仿、反映性变化导致的特征差异相区别。应注意具体的习惯类型样式所引起的笔迹特征差异在特征种类上有所侧重,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其中,签名字迹因字数少、书写频率高、样式多变而成为书写动作习惯类型多样化程度最高的单字集合,因而对签名笔迹特征差异点的评断应特别注意判断是否存在书写动作习惯类型多样性。为了使书写动作习惯类型的判断和笔迹特征差异点的评断有根有据,要求笔迹鉴定样本字迹在“书写时间、字迹结构样式、书写速度、书写工具、书写环境和姿势”等方面与检材字迹相同或近似。并且在鉴定的工程中应充分考虑到书写习惯类型多样性的可能,对多样性的确认和排除依据做出充分的说明,才能科学合理、令人信服的得出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