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给付行政是行政法领域关注的新型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是解决社会矛盾、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和价值追求。现阶段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就是建设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和谐就必然要求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应遵循保障人权和平等公开的原则,积极地解决社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化解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矛盾。从当前形势看,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是各个国家比较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大学生是关系中国众多家庭命运的一个特殊群体,若是政府不能把大学生就业的问题解决好,将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损害政府的形象。本文从行政法领域进行分析,明确在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上,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也是政府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建设和谐社会要求的服务型政府的一种重要的使命,而政府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最重要的手段就是给付行政。本文试图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中的给付行政问题的分析,引起人们对给付行政更多的思考,最终更好的把给付行政理论运用到大学生就业及相关实践中去,增强大学生就业的积极性能动性,从而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率,完善现代政府的服务功能。文章第一章是引言;第二章研究重点是大学生就业中的给付行政概述,通过对给付行政的内涵与功能的论述,本文认为给付行政在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是创造平等公开的就业环境以保障大学生就业中的权益,以及提高大学生就业的积极性;第三章的研究重点是给付行政在大学生就业中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本文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关注程度较低、给付行政的给付能力不强、责任主体模糊、监督机制缺失,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大学生就业中给付行政的作用不能很好发挥,加剧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第四章的研究重点是关于充分发挥给付行政在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的建议,本文认为应该确立大学生就业中的给付行政的法律原则,主要包括信赖原则、国家责任原则以及自给与帮助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对完善大学生就业中的给付行政制度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