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请愿权及请愿制度的重构

论请愿权及请愿制度的重构

论文摘要

过去几年,我对越来越频繁的公民上书活动抱有浓厚兴趣。公民为何如此大规模地上书最高国家机关,为何不向各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呢?究竟是公民本身表达的迫切,还是信访制度本身的缺失呢?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反复思考和研究这个问题。这篇文章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初步解答。我深知,这样的解答离真正解决问题还相差甚远。但我坚信,对于信访制度的改革,这篇文章一定是一次有益的理论探索和大胆的制度构想。本人水平有限,不足之处,还请谅解!信访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是废?是改?如何改?学界争议颇多,大部分研究者基于行政法,从政治功能的角度讨论这个问题,主张修补信访制度。笔者认为,这样的修修补补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根治信访制度的顽疾。于建嵘先生甚至悲观地断言,信访制度已无存在之必要。杜钢建、杨海坤两位学者敏锐地发觉到,信访制度急重难缓,修补并无多大裨益。两位学者另辟析径,主张借用请愿权理论,从宪政角度来解决这个难题。这无疑是信访制度改革中的一大历史性转折!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期,利益冲突的问题比较严重。信访制度穷于应付,更无力解决。通过实证调研与中西请愿制度比较表明,以监督权理论为基础的信访制度已不合时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理论与制度急需重构。在第一章中,我首先介绍了请愿权的历史及其宪政价值,重点研究了四种主要的请愿权理论,即参政权说、自由权说、受益权说和监督权说。四种学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如何理解权利的本质。在第二章中,通过将利益因素引入请愿权,我将请愿权定义为一种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权。通过定义利益表达与利益协调权的概念、权利构成、基本原则和宪政定位,我试着构建利益表达与利益协调权理论。在第三章中,为了研究信访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运用实证调研和制度比较的方法,深入考察信访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中西请愿制度,揭示信访制度的不足之处。本章中,我提出了解决信访问题的新方法,即构建新的请愿权理论。在第四章中,我在信访制度的基础上,试着构建以利益表达与利益协调权为理论指导的公民请愿制度,试着设计请愿程序、请愿部门等等。将请愿权注入信访制度,这样的研究在国内尚属起步阶段。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第一章 请愿权研究概述
  • 第一节 请愿权的历史及宪政价值
  • 一、请愿权的历史
  • 二、请愿权的宪政价值
  • 第二节 请愿权的概念及性质
  • 一、请愿权的概念
  • 二、请愿权的性质
  • 三、请愿权本质的再思考
  • 第二章 利益表达与利益协调权理论
  • 第一节 请愿权与利益
  • 一、利益的学理解释
  • 二、请愿与利益冲突
  • 三、请愿权与利益
  • 第二节 请愿权是利益表达与利用协调权
  • 一、重新定义的动因及条件
  • 二、请愿权的概念及性质
  • 三、利益表达权
  • 四、利益协调权
  • 五、请愿权的基本原则
  • 六、请愿权的宪政定位
  • 第三章 中国请愿制度研究
  • 第一节 信访制度实证研究
  • 一、研究说明
  • 二、体制方面
  • 三、制度方面
  • 四、上访公民方面
  • 五、信访部门方面
  • 六、信访难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中外请愿制度比较研究
  • 一、研究说明
  • 二、理论比较
  • 三、部门设置比较
  • 四、请愿程序比较
  • 五、请愿效果比较
  • 六、思考与总结
  • 第三节 信访制度的改革途径之争及其出路
  • 一、改革途径之争
  • 二、信访制度的出路
  • 第四章 公民请愿制度的重构
  • 第一节 请愿理论的重构
  • 一、监督权理论的缺失
  • 二、用利益表达与利益协调权理论代替监督权理论
  • 三、利益表达权与利益协调权理论
  • 第二节 请愿制度的重构
  • 一、重构论
  • 二、制度职能的重构
  • 三、请愿法制的完善
  • 四、请愿部门的设置
  • 五、请愿程序的设计
  • 六、重构的宪政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关于信访制度改革的调查
  • 附录二 信访工作体制改革初探
  • 附录三 关于日本行政相谈制度的考察报告(摘要)
  • 附录四 美国处理公民诉求工作见闻
  • 附录五 欧洲申诉专员制度考察报告(摘要)
  • 致谢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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