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公寓式建筑物现今已成为人类居住生活、办公营业的主要空间形式。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立法与研究历时已久,而我国在这方面却起步较晚。终于,我国新的《物权法》的颁布,首次确立了这一制度,但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研究与探索,并未尘埃落定。随着经济和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共有权与专有权共同构成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将是现代集体生活群落中常存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关乎个人、关乎国家和社会利益。而民事生活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部分纠纷几乎都是因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界定不清导致的,而且对共有权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重要地位的关注,将影响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深层次理解,故共有权成为本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探索的切入口。本文分两大部分对建筑物区分所有之共有权进行讨论,其讨论更侧重是对此权利的理论分析。第一部分是建筑物区分所有之共有权的渊源与性质。对于存在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权,其权源来自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复合型权利,故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性质的分析是共有权产生的基础。而笔者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诸种学说,都不能完全认同,故提出专有权与共有权共生的新主张。因而,其决定了共有权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的重要核心地位,即人们在争取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上的专有权的同时,也在关注和选择共有部分,对共有权的考量也是物权法应当强烈保护的内容。至于成为理论界争议焦点的共有权的性质,笔者在评析各学说的基础上,尝试谈出自己的看法,即用传统共有理论对建筑物区分所有之共有权性质的生搬硬套只会给传统理论带来曲解,故是不合适的,应当借鉴一些共有权理论,将该共有权放在独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作出特殊的解释。第二部分是从具象层面上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和内容的讨论。其客体表征着共有权辐射的范围,是区分所有权人的关注点,对其种类与识别模式的讨论将有致于实践对范围的界定。在此基础上,对区分所有权人共有权权利义务内容的讨论是它们在建筑物中生活、办公状况的反映,对学界较能达成共识的部分笔者以叙说的方式对权利与义务逐一介绍,而对学界较多争论和实践较有混淆的部分笔者特列出来评析,如专有使用权的设定问题以及相邻权与共有权的甄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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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论文; 共有权论文; 性质论文; 客体论文; 内容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