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在于创新,在于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给予新的解读,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经世致用。本文着力于《论语》“利”的研究的旨归也在于此。抱着“克己复礼”的理想,诞生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交替之际的《论语》认为,当时时代管理理念需要的是“重义轻利”。同样,社会主义利益观也重视“义”。但是,市场经济理念好像与社会主义哲学观相对立,“丛林法则”是它的核心观念。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管理价值观将何去何从?本文认为,应该坚持“义利均衡”管理理念。重义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而重利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动力所在,“义利并举”的实质是义利并重,但问题在于管理实际中有义利不能兼重的决策时刻,如何取舍?本文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管理理念应该是“义利均衡”。义利均衡首先体现的是义利并重,更重要的在于管理实践中的动态性。就是说,管理过程中的义利不能并重状态,或者暂时的重利轻义或重义轻利都是允许的。儒家的中庸思想和权变管理学派的权变观点是“义利均衡”的应有之义。同时,有必要指出的是,本文提出的“义利均衡”中的“义”的内涵是更加广义上的义,不仅仅包括《论语》中的“义”的内涵,甚至还内在的包含仁、忠、诚、和等等范畴,在一定前提下,甚至等同于精神文明一词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