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19世纪中期开始,乡村旅游陆续在世界各国发展起来,并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具有美丽田园风光的“世外桃源”——乡村成为了倍受欢迎的“风景”,以贴近自然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由此应运而生,并且在全国迅猛发展。尤其是近年来乡村旅游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一个新亮点。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形式,乡村旅游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同时也给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导致乡村旅游赖以生存的资源遭到破坏。这样一来,在乡村旅游开发中旅游公司、政府与乡民之间总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矛盾与冲突。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从人类学的角度出发,以湖南西部S苗族民俗文化村为例,对发生在S乡村旅游开发中的一系列“冲突”事件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个案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该研究论文。本研究论文主要分析和探讨了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乡村与乡村旅游的内涵与关系做了探讨。二是对乡村旅游的资源特色以及开发历程进行阐述。三是从乡民的视角出发,选取政府、旅游公司、乡民三个核心的主体,以“冲突”个案的形式展开分析乡民与政府、乡民与旅游公司以及乡民与乡民等各开发主体之间的特殊关系。四是从个人因素、旅游地因素和社会制度因素三个方面对冲突产生的因素进行了剖析。五是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旅游地冲突的调适机制,即通过平等对话和完善制度以实现“制”与“衡”相结合的冲突调适模式。最后,在文章结语部分对冲突的研究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乡村旅游目的地冲突的研究趋势。本论文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进行相关的实证分析,说明和论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开发乡村旅游的最终目的是谋求旅游业的持续发展与乡村地区的和谐发展,达到这一目标最核心的前提是,必须协调各开发主体的关系,突出“对话是发展的前提”与和谐共存的核心理念。片面地强调旅游公司、政府或当地乡民等开发主体当中某一方的利益,都有失偏颇,不利于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因此,本论文中“冲突”的个案研究,可为各乡村旅游开发中资源的利用以及关系的协调提供借鉴,这些都直接关系到目的地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和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