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 被追诉人的宪法权利
论文类型: 博士论文
论文专业: 诉讼法学
作者: 韩阳
导师: 卞建林
关键词: 刑事司法,被追诉人,宪政,宪法权利
文献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
发表年度: 2005
论文摘要: 宪政精神之一就在于依据宪法限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的权利。由于刑事诉讼涉及到限制、剥夺公民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而这些均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各国无不从宪法的高度对刑事诉讼程序及其相关制度作出规定。“涉宪性”是刑事诉讼法的一个显著特征。宪法与刑事诉讼法也由此呈现出密切交织的关系。 宪政精神的充分表达及其实现始终是现代法治国家的诉求。根据宪政理念对权力和权利的理想安排模式,国家权力行使的最远点应是社会弱势群体权利行使的最高点,因而,宪政精神是否得以充分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是否享有充分的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刑事司法领域中存在着以被追诉人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由于关涉到国家权力对个人生命与自由的剥夺或限制,这一类弱势群体又属于所有弱势人群中的弱者。 宪法、宪政、刑事诉讼三个概念本应紧密相连,并在制度运行层面形成良性互动,但在我国的实际状况却并不理想,由此,不仅导致了宪法在很大程度上的空置,从而使宪政的实现越发滞后,而且致使刑事诉讼运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尤其是涉及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无法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因为这些问题不是仅仅依靠刑事诉讼法的变革就能够迎刃而解的。在刑事诉讼中,除了保障刑法的实施之外,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为其要义所在,而权利保护针对的对象最主要的就是刑事被追诉人。在刑事诉讼的进行过程中,由于权力的运行新产生的侵犯被追诉人权利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侵犯有时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漏洞而产生的,有时是因为违反法律运行的结果,而有时恰恰是法律本身的规定所造成的。从宪政的角度审视这些侵权现象,皆属违背宪政精神的。 审视那些被公认为对保障人权贯彻得比较到位的国家宪政及刑事诉讼历史,才发现一切问题之所在。原来刑事诉讼程序,应用宪法的位阶去解释,而不是自法律的层次。也就是说,将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的某些符合宪政精神的重要权利上升到宪法的高度,并通过一系列的诸如宪法诉讼、违宪审查等制度对其加以保障,才能真正使对权利的保护到位。从被追诉人在诉讼中应当具有的宪法权利的论证过程中,不仅可以把握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前景,也可以勾画出我国刑事司法现代化的图景。 当代宪政的丰富内涵并不是在其被提出之初就存在的,它经历了漫长的经济、政治历史的变化,是原则与妥协的结果。在不同的宪政语境下,刑事诉讼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护也是不同的。因此对现代宪政精神的定位非常重要,惟有定位的准确才能准确把握应当用宪法的武器加以保护的被追诉人的权利。由此,在本文的头两章中,首先对宪政、宪法的当代精神及价值内涵进行了阐释;然后以
论文目录:
内容提要
引论
基于宪政诉求和人权彰显下的被追诉人的宪法权利
一、相关概念之厘定
(一) 权利的本质
(二) 近代“人权”
(三) 宪政的分析框架
(四) 被追诉人的宪法权利定位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三、研究路径
第一章 宪政精神和人权保障的价值内核..
一、宪政的精神
二、宪政与宪法
(一) 宪政与宪法的关系
(二) 宪法的宪政精神表达功能
(三) 宪法与宪政理念的当代发展
三、基于人权和置于社会变迁中的被追诉人权利
(一) 人权的先验性和普适性
(二) 社会变迁对人权演进的影响
(三) 权利的层次性和位阶性
第二章 宪政语境下的刑事司法人权彰显和程序独立的价值诉求
一、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紧密联系
(一) 中国关于宪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的传统理论
(二) 刑事诉讼权利的宪法性
(三) 宪法核心权利的刑事诉讼性
(四) 刑事诉讼法——直接体现宪法精神的部门法
二、宪政社会的主体性与刑事司法中的人权彰显
(一) 主体性界说
(二) 宪政社会的主体性
(三) 刑事司法中的主体性特征——人权的日益彰显
三、宪政社会的程序性与刑事司法中的程序正义
(一) 宪政社会的程序性
(二) 刑事司法中的程序性特征——程序正义的价值探求
(三) 现代刑事司法程序对被追诉人权利的特别关注
第三章 被追诉人宪法权利之比较分析
一、域外经验:国外立法例
二、国际标准: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下的被追诉人人权保障标准
三、国际立法之总结
四、检讨我国现行法律被追诉人权利现状:法律规定之缺位
(一) 我国被追诉人宪法权利之现行宪法立法梳理
(二) 缺位性之检讨
第四章 我国现行宪法中被追诉人宪法权利之状态分析
一、人身权:不受任意逮捕和拘禁的权利
(一) 概说
(二) 国内立法及司法状况评估
二、辩护权
(一) 辩护权合理性之理论分析
(二)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所确立的辩护权基本保障标准
(三) 辩护权的实践评估
(四) 评估结果
三、获得公开审判权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五、财产权利
第五章 应上升为宪法权利的被追诉人权利
一、被追诉人权利位阶应上升为宪法权利的理由
(一) 人权的普适性原则:一般性优先于特殊性
(二) 以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为参照系的合理性
(三) 法律化的人权
(四) 权利位阶上升的意义
二、各项权利具体分析
(一) 正当程序原则
(二) 被推定为无罪的权利
(三)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与沉默权
(四) 公正审判权
(五) 对质权
(六) 免受双重审判或惩罚的权利
三、权力位阶上升的模式
(一) 权利位阶上升的模式考察
(二) 修宪的必要性
第六章 被追诉人宪法权利之宪法保障与救济机制
一、宪法性保障和救济的提出
二、宪法诉讼救济的可能性
(一) 我国是否存在宪法诉讼
(二) 我国宪法诉讼制度构建之参照
三、违宪审查的制度比较和设想
(一) 中国的违宪审查
(二) 违宪审查权
(三) 具体的程序性比较考察
第七章 我国被追诉人宪法权利体系建构之展望
一、制度构建实现之障碍因素分析
(一) 司法体制不尽合理
(二) 相关法律解释混乱
(三) 某些涉宪性刑事诉讼机制阙如
(四) 刑事司法观念滞后
二、制度构建实现之可能性分析
(一) 以法治为内需的经济机制初步形成
(二) 因政企分开而导致权力内敛初见成效
(三) 市场主体的平等观念初露端倪
(四) 社会转型期的思想整合初步完成
(五) 多元化的价值观念成功构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发布时间: 2005-07-11
参考文献
- [1].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研究[D]. 屈新.中国政法大学2006
- [2].我国宪法中被追诉人获得辩护权之保障[D]. 尹晓红.华东政法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