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竞争法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以维护自由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为目的,被普遍认为是市场机制的宪章,是各国市场经济领域内的“宪法”。限制竞争问题原本是一国国内的问题,长期以来,对于妨碍市场秩序,限制竞争的行为,是通过国内法途径进行规制的。然而,经济全球化却带来限制竞争问题国际化;WTO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泛的国际贸易组织,是经济全球化高度发展的标志,跨国限制竞争行为也损害了WTO所追求的国际经济自由和公平的目标,因此,在WTO框架下进行竞争法的国际调和是必然趋势。本文第一章从国际限制竞争问题的严重性及其危害,国际竞争问题的单边主义解决之道及其缺陷两方面分析了竞争法国际调和的必要性。其危害主要表现为两类问题:一类是对国际经济发展和国际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危害和阻碍问题;另一类是国际竞争法的缺乏和不统一给国家当局和跨国企业所带来的成本以及其他负面影响。为了处理国外限制竞争行为对国内所产生的影响,保护本国利益,国内法方面已有所谓的竞争法“域外适用”的单边主义对策,然而,这种对策会造成国家间管辖权的冲突等弊端,并无法全然解决现时国际限制竞争行为所带来的问题。所以,对这些跨国限制竞争行为仅靠一国国内的竞争法已经无法进行有效的管制,需要在竞争政策领域引入国际合作机制,才能有效地约束各种政府和私人的反竞争行为。第二章总结了国际法调和的模式。关于竞争法的国际调和的模式,本文按照竞争法的国际调和的程度和方式,分为双边合作机制模式,竞争法的互相融合模式,统一的国际竞争法框架模式,这三种模式间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第三章分析了WTO框架下竞争法国际调和的历史和现状。第四章分析了WTO框架下各国和国际组织有关调和模式的建议,以及对此问题的态度立场,并且从经济、政治、法律传统角度深层次分析了各国之所以持不同态度立场的原因,最后建议了竞争法在WTO框架下调和的实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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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竞争法论文; 双边合作机制论文; 竞争法的互相融合论文; 统一的国际竞争法框架论文; 世界贸易组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