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仁宗时期黄河水患应对措施研究 ——以河北东路为中心

北宋仁宗时期黄河水患应对措施研究 ——以河北东路为中心

论文摘要

黄河结束了汉唐时代的“安流期”,在进入北宋以后,河体整体情况一反先前之态,决溢情况益发变本加厉。在北宋一百六十八年间,大规模的黄河决泛使得城镇乡村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遭受极大的破坏,当地日常生活以及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的干扰。仁宗时期是北宋政治相对开明、文化与经济繁荣的时代,同时也是河患频发的年代。治河亦成为一时之重。这使得仁宗及其臣僚们意识到,朝廷必须有专职机构来管理这日益繁乱的河务。于是,先后设立三司河渠司及都水监等专门从事河务的官署机构,这些专职机构在治理河患方面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延续了北宋初年将治河的压力分摊至地方的惯例,进一步强调地方官员监管河务以及协助修河官治河的重要职责。在那个人力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政府凭依层层叠叠、自下而上的官僚机构进行河患讯息的传递,而在这其中,北宋相对健全发达的邮驿递铺制度为快速通报消息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此外,在河患应对方面,每年征调大批修河兵夫进行定期维护河堤与杜塞决口、开分水河、修筑堤埽乃至回复河道等多项水利工程;针对庞大的治河工费,反复核算与谨慎投入,同时采取一定的监督机制予以有效控制;征募与调配修河物料以应付河患地区的材料所需,加强对修河物料的蓄积与使用的管理力度;灾后专门派遣体量安抚使实地勘察受灾地区,勘查了解当地受灾情况,及时制定与颁布赈恤措施,稳定灾区社会秩序。以上这些措施与制度的设置,对仁宗时期的黄河水患灾后应急机制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仁宗时期对于灾害应对的措置制度,直到今天看来仍旧是相当积极的。灾难发生后,政府利用其庞大的官僚体系及由此延伸出的多种体制既确保了应对措施的及时制定及颁布,也在一定程度上尽可能地保证了措施的贯彻落实。从粮食赈济、减免赋税、灾民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多种赈济方式的运用,以及民间救恤工作的有序开展,这一切都起到了降低灾害影响、稳定社会、保护民众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在灾后赈救中,不仅仅有官方的身影,民间雄厚的财力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当然,由于宋代官僚体系本身仍旧无法摆脱的固有的时代局限,以及其他参杂在河患应对措施中的主观因素,使得初衷良好的部分措施浮于人事,无形之中影响了整个黄河水患应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北宋黄河河患鸟瞰及仁宗时期的河患
  • 1.1 北宋黄河河患鸟瞰
  • 1.2 仁宗时期的黄河河患
  • 第二章 河务机构与治河决策
  • 2.1 河务机构的设置与河患消息的传播
  • 2.2 巡视河患与居中决策
  • 第三章 河患的治理
  • 3.1 治河方案
  • 3.2 六塔河事——治理河患的个案分析
  • 3.3 春夫的征调与治河物料的筹措
  • 第四章 赈灾
  • 4.1 赈灾中的官方身影
  • 4.2 赈灾手段
  • 第五章 河患应对措施评价
  • 5.1 影响
  • 5.2 评价
  • 参考书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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