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世界各国法律的政治、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决定了民事强制执行的行使模式、执行机关和制约模式各异。民事执行权的制约模式,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国家在对权力制约上的理念和价值追求。通过对世界各国执行权制约模式的研究,可以为我国民事执行监督检察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找到可借鉴的思路。因此认真分析研究域外的民事执行权制约机制,借鉴其优势,对于我们深化执行改革,建立完善的民事执行监督检察机制,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意义重大。本文采用比较方法,通过对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以及前苏联和俄罗斯的民事执行权制约机制的考察,从而找到适合我国现实国情的民事执行权制约机制。在英美法系国家,民事执行权的制约主要是通过分散执行权配置的方法,实现执行权的内部制约。在大陆法系国家,则是通过分散执行权的配置与加强外部检察机关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对执行权实施制约。而前苏联和俄罗斯,则更加注重检察机关发挥的作用,以实现制约执行权的目的。对我国而言,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权制约机制应立足国情,从分散执行权配置和完善我国检察制度两方面入手,同时加强权力机关的监督。只有内部制约和外部制约相结合,才能实现对我国民事执行执行权的有效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