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建构研究

我国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建构研究

论文摘要

和谐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主旋律,但民事诉讼中的不和谐因素还大量存在。在一个缺少现代诉讼文化底蕴的国度,在超职权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底板上,建构一种和谐理念指导下的、崇尚合作与协动的民事诉讼模式,不仅必要而且紧迫。世界民事诉讼发展的新动向是协动主义,其突出强调诉讼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合作、合意成为结果正当化的来源,使判决更具合理性和可接纳性。协动主义的基本特征有三: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地位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积极互动与合作;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程序正义为基本框架。合作,不仅具有合理正当的内在价值,而且具有实现实质正义的外在价值,是当今社会和谐、诉讼理念变迁、以及现代诉讼程序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实现案件信息的横向交换与纵向传递,是民事诉讼更接近实质正义的必由之路。民事诉讼模式不仅仅是一个标签,更是一国民事诉讼理念和特色的载体。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以协动主义为基本理念,借鉴了当事人主义的程序优势,吸纳了职权主义的合理内核,不仅能实现当事人诉权的实质保护,而且能体现程序的公正价值。法官走下高高的神坛,与双方当事人处在了平等的位置,为推动诉讼进程与当事人展开积极的对话与合作,使诉讼成为了一个活跃的论坛。程序的对话机制发挥着重要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为法律体系的创新和制度的重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力。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处分权原则、约束性辩论原则、补偿与补充原则、程序控制原则,共同追求实质正义,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以期实现最大限度的平等、参与、公正、自愿、终局等价值目标。我国建构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具有历史的根基,又符合社会现实的要求。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是一个宏观的系统工程,要注意继承发扬传统民事诉讼的优势和特色,要注重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要关注人们权利意识的培养和发展,使人们从心理、态度和行为上与这种新的诉讼模式相和谐,否则只能是形存而神灭。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新型民事诉讼模式改革在我国当代必要且可行
  • 1.1 我国传统民事诉讼模式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 1.1.1 民事诉讼模式的历史与现状考察
  • 1.1.2 传统民事诉讼模式的优势与特色
  • 1.1.3 传统民事诉讼模式的弊端与不足
  • 1.2 我国建构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可行性考察
  • 1.2.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主旋律
  • 1.2.2 建构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传统文化解析
  • 1.2.3 建构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社会现实解析
  • 小结: 建构一种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模式
  • 第二章 西方国家协动主义诉讼模式的借鉴与启示
  • 2.1 西方国家协动主义兴起的背景考察
  • 2.2 西方国家协动主义诉讼模式的变革动态
  • 2.2.1 协动主义的兴起
  • 2.2.2 协动主义理念深入立法
  • 2.3 协动主义理念及主要特征分析
  • 2.3.1 协动主义诉讼理念
  • 2.3.2 协动主义主要特征分析
  • 2.4 合作正义:协动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核心理念
  • 2.4.1 合作理念的内涵及拓展
  • 2.4.2 合作本身就是正义的
  • 2.4.3 合作是实现实质正义的途径
  • 小结: 协动主义以合作为核心理念,必将成为民事诉讼发展趋势
  • 第三章 和谐主义与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比较
  • 3.1 关于诉讼理念的比较考察
  • 3.1.1 当事人权利的尊重与承认度的比较
  • 3.1.2 法院审判权动与静的比较
  • 3.1.3 诉讼目的之辩:私权保护或秩序的维持
  • 3.1.4 正当性来源比较: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
  • 3.2 关于具体操作制度的比较考察
  • 3.2.1 案件受理范围的比较
  • 3.2.2 案件事实、证据查明和认定的比较
  • 3.2.3 庭审对抗性与合作性的比较
  • 3.2.4 判决效力范围的比较
  • 小结: 诉权与审判权的合理配置,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辩证对待
  • 第四章 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程序性法理分析
  • 4.1 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程序主体角色定位分析
  • 4.1.1 法官、双方当事人皆是实质平等的程序主体
  • 4.1.2 程序主体的互动合作是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核心
  • 4.2 程序主体协同互动是合作正义的源泉
  • 4.2.1 程序的对话机制是程序主体协同合作的基础和保障
  • 4.2.2 现代司法正当性理念的嬗变是程序主体合作的根源
  • 4.3 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程序功能解读
  • 4.3.1 诉讼程序的一般功能
  • 4.3.2 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独特程序功能
  • 4.4 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程序价值取向分析
  • 4.4.1 平等参与
  • 4.4.2 实质公正
  • 4.4.3 提高效率
  • 4.4.4 降低成本
  • 小结: 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是协动主义诉讼理念的“中国版”
  • 第五章 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程序建构
  • 5.1 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基本原则
  • 5.1.1 处分权原则
  • 5.1.2 约束性辩论原则
  • 5.1.3 补偿与补充原则
  • 5.1.4 程序控制原则
  • 5.2 建构独立的、多功能的民事诉讼审前程序
  • 5.2.1 诉答程序的改造
  • 5.2.2 证据开示程序完善
  • 5.2.3 审前会议的功能与召开条件
  • 5.2.4 助理法官制度建设
  • 5.3 增设调和一体化的合意解纷机制
  • 5.3.1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制度的有机整合
  • 5.3.2 新型法院“调和一体化”机制的构想
  • 5.4 我国建构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 5.4.1 与我国优良诉讼传统的继承与融合
  • 5.4.2 与我国相关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相配套
  • 5.4.3 注重现代诉讼观念意识的培养
  • 小结: 在和谐主义诉讼理念指导下建构民事诉讼的程序系统
  • 结束语:和谐主义民事诉讼是通过“不和谐”的诉讼过程实现和谐的诉讼结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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