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抵押抵押权是否有效

重复抵押抵押权是否有效

问:财产重复抵押担保是否有效
  1. 答:法律分析:财产重复抵押担保,只要物品不超出抵押的款的价值范围,可以重复抵押担保。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问:房产重复抵押拍卖是否有效
  1. 答:民法典中房产重复抵押拍卖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抵押权 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 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 最高额抵押担保 的债权范围。因此,房屋可以设立最高限额抵押的,设立最高额抵押后,房屋在限额内可以重复抵押。如果是这种情况的,拍卖重复 抵押的房屋 有效。
问:同一抵押物进行重复抵押是否合法
  1. 答:同一抵押物进行重复抵押合法,该抵押物的价值不小于多次抵押债务的总和即可,同时在受偿时有先后顺序,一般按支付处分费用、扣除应缴税款、偿还抵押权人的顺序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重复抵押抵押权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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