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刑事简易程序是在程序上有所简化的一种特别程序类型,它符合公正与效率的要求。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由于程序设计和适用中的问题,还不能满足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实际需要,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分析。本文首先介绍了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有关国家刑事简易程序及其特点和共性。然后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在认真审视检察机关在刑事简易程序应用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在适用的法定条件、启动的主体范围、适用范围和公诉人是否出庭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继而结合某地的检察机关的改革实践,反思的检察机关在刑事简易程序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作者对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提出几点构想:统一适用条件、规范公诉人出庭条件、设立书面审理程序、建立辩诉协商制度、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刑事简易程序的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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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序言第一部分 中外刑事简易程序的比较一、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二、世界有关国家刑事简易程序的类型(一) 德国的规定(二) 美国的规定三、有关国家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四、有关国家刑事简易程序的共性五、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立法沿革及其与有关国家刑事简易程序的异同(一) 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二) 中国刑事简易程序立法沿革(三) 与有关国家刑事简易程序的异同第二部分 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与存在的问题一、刑事简易程序在检察院的适用(一)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案件审理适用程序的判断(二) 检察院在审判阶段简易程序的适用二、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一)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定刑说与宣告刑说(二) 启动简易程序的主体范围较窄(三) 一元化的立法模式,使得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较窄(四) 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的出庭问题第三部分 对检察机关刑事简易程序改革实践的反思一、检察机关刑事简易程序改革的背景二、检察机关刑事简易程序改革探索三、对检察机关刑事简易程序改革的反思(一)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是否有必要要求百分之百出庭(二) 关于专人办理、集中移送起诉和集中开庭制度(三) 庭审程序问题第四部分 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一、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一) 统一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的刑罚种类条件(二) 扩大适用刑事简易程序范围(三) 设立书面审理程序二、规范刑事简易程序的出庭条件三、建立辩诉协商制度(一) 辩诉协商的概念(二) 逐步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建立辩诉协商制度四、适用简易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一) 赋予被告人简易程序选择权(二) 被告人有权获得律师的帮助五、加强对刑事简易程序的监督结论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致谢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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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刑事论文; 简易程序论文; 改革论文; 完善论文;
刑事简易程序改革与完善问题研究 ——从检察机关角度进行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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