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赔偿论文-徐坤

战后赔偿论文-徐坤

导读:本文包含了战后赔偿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战后,日本赔偿,王云五,刘鼎

战后赔偿论文文献综述

徐坤[1](2019)在《战后运沪日本赔偿物资的分配、接收与使用(1947—1958)》一文中研究指出二战结束以后,国民政府行政院赔偿委员会决定接收日本先期赔偿物资,并承担运输、储卸和重装等工作及费用。该会联合各部会,在经费、运力和技术等多重限制的情况下,勉强将第一批和第二批日本先期赔偿物资全部运回上海港,然而在交由各单位接收后,却无力修理、重装和使用。1949年,国民党败局已定,便着手拆卸和转移赔偿物资,甚至毁坏无法运走的物资。随着上海解放,中共开始接管日本赔偿物资的调配、重装和使用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统筹调配,有效地利用这批物资,在叁年经济恢复时期集中发展纺织机械制造业,又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壮大了钢铁冶炼和机械制造业。(本文来源于《抗日战争研究》期刊2019年02期)

郭蕾[2](2018)在《《未走完的历史和解之路: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出版》一文中研究指出徐显芬着,世界知识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17.8万字,39.80元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周边国家研究院教授徐显芬的新作《未走完的历史和解之路: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出版。本书旨在探讨日本在谋求与邻国的邦交正常化过程中是如何处理战争赔偿问题的,阐明战争赔偿、对外援助与历史问题之间的关联性,从而思考政府对外援助这种提供经济利益的方式,是否会促进援助国与受援国间的历史和解。本书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阐释相关概念,并梳理已有研究状(本文来源于《抗日战争研究》期刊2018年04期)

史勤[3](2017)在《战后日本对缅甸赔偿问题研究(1948-1954)》一文中研究指出二战后,盟军占领下的日本与东南亚的经贸关系是基于美国同东南亚关系的产物。待日本独立以后,这组关系的巩固与扩大亟需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建立外交关系。《旧金山和约》虽然让日本恢复了独立,但未能满足东南亚国家在赔偿问题上的需求。于是,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缅甸等主要的索赔国家或没有批准该和约,或没有与会。故日本与东南亚政治经济关系的重建仍有待赔偿问题的解决。缅甸是东南亚地区中第一个与日本解决赔偿问题的国家。然而,在交涉的最初阶段,缅甸对于赔偿问题持观望态度,加之日本相对忽视缅甸,致使两国间的前期交涉进展缓慢。这一时期,双方主要围绕《旧金山和约》有关"劳务赔偿原则"的规定展开博弈。最后日方作出让步,对"劳务赔偿原则"的内涵采纳了广义解释,实质上突破了《旧金山和约》的规定。日本的妥协调动了缅甸对于赔偿问题的积极性,但日本坚持以4比2比1的赔偿比例来区别对待菲律宾、印尼和缅甸叁国,更兼日本与印尼、菲律宾赔偿谈判的失败先例,令日缅双方对赔偿问题的解决缺乏信心。也正因为如此,日本希望可以从缅甸上找到突破口,打破对东南亚赔偿问题的困境。在复杂的心境下,两国进入了正式的赔偿谈判阶段。在谈判中,日本官民相互配合。同时,为了回应缅甸对平等待遇的要求及加强日缅的经贸关系,日本拿出了经济合作与赔偿一体化的方案,并同意插入赔偿再协商条款。至此,两国解决了赔偿问题,签署了《日缅赔偿及经济合作协定》。日缅赔偿问题的最先解决,主要源于双方对国内复兴与经济发展的共同需求;其次国际形势,尤其是朝鲜战争对于两国国内经济及对赔偿问题的态度也产生了推动性影响;还有缅甸相比于其他东南亚国家更为稳定的中央政府和异于他国的对日友好态度,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日缅赔偿问题与其他赔偿问题间的联动性,一方面日本和其他国家的谈判进程及结果影响了日缅间的赔偿问题,另一方面日缅赔偿问题的解决及其确立的内容、原则同样影响到日本与其他东南亚国家间赔偿问题的处理。总而言之,日缅赔偿问题的交涉实践是战后日本处理同东南亚国家关系间一次有益的尝试。由此,日本打开了对东南亚赔偿问题的困局,相继同菲律宾和印尼解决了赔偿问题,成功地在尽可能有利的条件下,实现其与东南亚政治经济关系的重建,为自身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期刊2017-05-24)

李垣萤[4](2017)在《战后日本的东南亚赔偿外交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旧金山对日和约》(下文简称《旧金山和约》)生效后,作为战败国的日本将战争赔偿作为一种外交手段,以最大限度地减轻赔偿负担、恢复和发展本国经济、重返国际社会为目标,将东南亚地区作为重点,借赔偿之名、行资源开发与经济扩张之实,不但如愿以低代价解决了赔偿问题,还成功地开辟了东南亚市场,为日本经济注入了巨大活力,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战后日本的国家形象。战争赔偿本应属于战败国的义务,但是日本却能在这个问题上同战胜国讨价还价并实现了自己的利益目标。是什么因素推动并催生了赔偿外交?这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究的问题。新古典现实主义理论为科学考察一国外交政策开辟了一条折中的道路:既坚持国际体系结构作为国家行为的第一推动,又主张将体系论忽视的国家内部因素带回研究议程之中,以弥补体系论在解释国家行为和政策方面的不足。本文借鉴了这种思路,将研究层次划分为国际体系层次、国家层次和精英层次,其中国际体系层次的结构变量是影响国家行为的核心自变量,国家层次和精英层次是从庞杂的国内因素中细分出来的两个层次,被视作中间变量或干预变量。赔偿外交产生的根本动因正是国际、国家和精英叁个层次作用的结果。从国际体系层次来看,战时同盟的分化、美国远东战略的调整、东南亚地区权力真空的出现为日本的赔偿外交提供了先决条件和外部动力;从国家层次来看,不论是出于追随美国、改善外交环境的政治考量,还是为了拓展本国经济的生存空间,日本都必须首先解决赔偿悬案才能打开同东南亚各国的关系;从精英层次来看,日本财界对赔偿外交的开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决策者在该问题上也存在共识,这使得赔偿外交作为一项连续性政策得以顺利进行下去。战后日本东南亚赔偿外交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对于东南亚各国来说,一方面日本提供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在帮助东南亚国家重建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受偿国对日本经济的不对等依赖。日本是赔偿外交的最大赢家,借此摆脱了孤立的外交环境,国家形象得到显着改善,并且开辟了广阔的海外市场和投资场所。从短期来看,赔偿外交对美国的远东战略起到了补充作用,巩固了西方的反共阵线;从长远来看,赔偿外交过程中形成的一些交流对话机制为后来东亚地区合作机制提供了借鉴、奠定了基础。(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7-03-11)

王广涛[5](2016)在《刻意制造“两个中国”:战后日本逃避对华赔偿责任的战略逻辑》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1952年得益于"旧金山媾和"重返国际社会。中国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最大的受害国之一,因为美国的反对却没能参加旧金山会议,战争赔偿问题自然就成了战后中日关系中的重要议题。本文综合利用日、中双方的外交史料和先行文献,对战后日本拒绝对华赔偿的政策过程进行还原。笔者认为,日本在1952年的"日台和约"谈判和1972年的"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中相继利用制造"两个中国"的战略,实现了不赔偿的政治目的。(本文来源于《日本研究》期刊2016年04期)

王颖杰,张宏[6](2014)在《美国亚洲政策与战后我国处理日本战争赔偿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战后国民党政府对日本赔偿问题经历了一个由积极到消极的转变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受美国亚洲政策的影响。这一转变不仅对当时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对现在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本文来源于《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1期)

王永男[7](2013)在《战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研究——以浙江省绍兴县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二战结束后,国民政府在对日赔偿问题上遇到了各种困难,其中包括对日索赔调查数据的不可靠性和对日劫物资申请中遭到的各种限制,使得在对日赔偿问题上处于不利地位,而且最终在美国改变对日政策后,只是象征性的获得少量赔偿。(本文来源于《沧桑》期刊2013年05期)

赵茜[8](2013)在《战后日本“赔偿外交”及其经济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将战后赔偿演变成对二战亚洲受害国的外交筹码,形成事实上的"赔偿外交"。"赔偿外交"的成功实施,帮助日本企业重返东南亚,有力促进了日本向重化工业方向的发展,增强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且直接影响了东南亚国家产业结构模式的选择和建立。(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期刊2013年20期)

邹志明[9](2013)在《战后美菲关系中的战争损失赔偿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战争损失赔偿作为战后美菲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自提出之日起就受到菲律宾的重视并力求解决。对此,美国给予了回应并作出了赔偿,但不彻底,留下7300万美元未能支付。由于美国国内的党派纷争、政府关注重心的变化以及对菲律宾在接收赔偿后的经济状况和政府腐败的不满,使得对这一余额的赔偿历经十余年之久,直至肯尼迪时期才得以解决。它对美菲关系尤其是菲律宾的外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开启了菲律宾对美菲关系的重新评估并形成客观认知的进程;加剧了菲律宾民族主义情感中的反美倾向;促进了菲律宾外交的"亚洲转向"。(本文来源于《南洋问题研究》期刊2013年01期)

桂莉,孙文沛[10](2012)在《美国对二战后德国赔偿政策的演变》一文中研究指出出于宏观战略考虑,美国对二战后德国的战败赔偿政策经历了由严苛到宽松的转变。战争结束前已出台的"摩根索计划"对美国的战后对德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雅尔塔会议后,美国开始转变德国赔偿政策,确立了实物赔偿原则;在波茨坦会议上,美国提出"分区赔偿"原则,停止与苏联在德国赔偿问题上的合作。由于冷战需要,美国大量削减西占区支付赔偿的数量,开始扶植联邦德国抵制苏联。(本文来源于《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期刊2012年06期)

战后赔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徐显芬着,世界知识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17.8万字,39.80元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周边国家研究院教授徐显芬的新作《未走完的历史和解之路: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出版。本书旨在探讨日本在谋求与邻国的邦交正常化过程中是如何处理战争赔偿问题的,阐明战争赔偿、对外援助与历史问题之间的关联性,从而思考政府对外援助这种提供经济利益的方式,是否会促进援助国与受援国间的历史和解。本书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阐释相关概念,并梳理已有研究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战后赔偿论文参考文献

[1].徐坤.战后运沪日本赔偿物资的分配、接收与使用(1947—1958)[J].抗日战争研究.2019

[2].郭蕾.《未走完的历史和解之路: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与对外援助》出版[J].抗日战争研究.2018

[3].史勤.战后日本对缅甸赔偿问题研究(1948-1954)[D].华东师范大学.2017

[4].李垣萤.战后日本的东南亚赔偿外交研究[D].山东大学.2017

[5].王广涛.刻意制造“两个中国”:战后日本逃避对华赔偿责任的战略逻辑[J].日本研究.2016

[6].王颖杰,张宏.美国亚洲政策与战后我国处理日本战争赔偿问题[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

[7].王永男.战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研究——以浙江省绍兴县为例[J].沧桑.2013

[8].赵茜.战后日本“赔偿外交”及其经济影响[J].人民论坛.2013

[9].邹志明.战后美菲关系中的战争损失赔偿问题探析[J].南洋问题研究.2013

[10].桂莉,孙文沛.美国对二战后德国赔偿政策的演变[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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