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文摘要
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约定抵销和破产抵销。三者皆以民法上关于抵销的规定为基准,就其适用条件和行使方式都有别于彼此,从而形成相互交叠又相互关联的三个系统,共同构成了抵销制度。本文正是在三者相互区别的基础上,搜集整理了三种抵销制度中的禁止性规定,加以分别的分析;又在三者相互联系的基础上,综合考察这些禁止性规定所反映的抵销制度构造中的价值取向,对抵销制度的价值作出比较全面的判断。抵销制度具有三种公认的价值:第一,抵销可以简化交易过程,降低交易成本;第二,抵销具有担保功能;第三;抵销保障债权的平等。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但却是笼统的。本文以法律禁止抵销的特别规定为素材,对抵销制度的价值进行了内部剖析。探讨了抵销制度的价值平衡和价值冲突。抵销制度具有保障平等的内在价值,但在各方主体的利益出现冲突时,抵销制度仍然会衡量各种利益的重要性,优先保护某些权利。分析禁止抵销的特殊规定,可以发现,抵销制度确定权利顺位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生存利益优先;第二,企业维持优先;第三,优先保护善意抵销权人。抵销制度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担保功能的经济价值。但抵销制度的经济价值与平等价值是一对固有的矛盾。每一个法律领域对抵销制度都有特殊的禁止,这些不同的禁止规定体现了抵销制度在各个法律领域不同的价值追求。银行抵销权制度极端追求抵销的经济价值,而抑制其平等价值;反之,破产抵销权制度则追求抵销的平等价值,而抑制其经济价值。
论文目录
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抵销制度概述第一节 抵销的概念和类型一、抵销的概念二、抵销的类型第二节 抵销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现实形态一、抵销制度的诞生和沿革二、抵销制度的主要立法例第二章 法定抵销及法定抵销中的禁止规定第一节 法定抵销的一般要件一、积极要件二、消极要件第二节 禁止法定抵销的情形一、民法上禁止抵销之债二、公司法上限制和禁止抵销之债三、保险法上禁止抵销的债务四、法律对银行抵销权的禁止和宽限第三章 约定抵销及法律对约定抵销的效力的限制第一节 约定抵销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节 约定抵销在破产程序中无效第三节 银行抵销权的特殊效力:银行间结算协议和贷款加速到期条款一、银行间结算协议二、贷款加速到期条款第四章 破产抵销及破产抵销中的特殊限制第一节 权利主体的限制第二节 抵销行使方式的限制第三节 可供抵销之债权在成立时间上的限制一、破产宣告后成立的债权债务二、破产怀疑期内成立的债权债务第四节 公共利益对破产抵销权的限制第五节 不在破产抵销限制之列的抵销第五章 抵销制度的内在价值:保障平等第一节 从禁止抵销的情形看“平等”与“平等”之间的价值冲突第二节 抵销制度的价值平衡法则第六章 抵销制度的经济价值: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担保功能第一节 实现抵销制度的经济价值与平等保护债权之间的冲突第二节 从抵销禁止的宽严看不同法律领域的价值追求一、银行抵销权:给予多种宽限以实现抵销权的经济价值二、破产抵销权:严格限制以实现债权平等结语参考文献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抵销制度论文; 价值论文; 禁止抵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