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日益多元化,越来越重视个人利益的保障,诉讼也就成为人们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最重要手段。伴随着公民通过诉讼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步增强,某些人利用诉讼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动机也不断膨胀,于是,出现了一种新现象——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不合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提起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或裁定,从而达到非法侵占或损害他人财产或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与目前学者们研究的诉讼欺诈、恶意诉讼在概念上既有重叠又有差别,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它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欺骗了国家司法机关,将司法活动置于一种“工具”角色,使司法权威受到极大损害,同时也成为难以杜绝的扰乱审判秩序的严重问题。虚假诉讼的产生与诚信观念缺失、法律规制缺位、审判管理不足及司法权弱化等有关,我国应建立虚假诉讼案件识别机制,建立虚假诉讼民事侵权赔偿制度,完善第三人诉讼制度,并在刑法上增设虚假诉讼罪,最大限度地遏制虚假诉讼。本文希望通过系统分析虚假诉讼的涵义、类型及特点,在对虚假诉讼案件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来探究虚假诉讼存在的根源及危害,从而提出治理虚假诉讼问题的对策,以期达到公众不愿、不敢进行虚假诉讼的理想状态,确保诉讼活动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