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从历史上看,劳动力流动在国家的发展中扮演了一个战略性的角色。一般说来,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总是伴随着大规模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向非农产业转移流动。从发达国家走过的历程看,城市工业的扩张导致了第二产业中就业岗位的增加和工资的增加,促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劳动力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通常产生提高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和报酬水平,降低或抑制非农产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和报酬水平的效果,从而缩小农村和城市之间的收入差距。因此,劳动力流动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一种重要机制。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改革使得积累多年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日益暴露,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职业转移和地域转移的愿望非常强烈,农业剩余劳动力也开始了转移流动。然而,笔者发现,一边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在扩大,一边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与西方经典经济理论所描述的不一样,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也不一样。这种现象意味着一个理论悖论的形成: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同时并存。经济传导机制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问题就在于中国经济社会生活具有一些特殊性,或者说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初始条件与西方国家不同,比如庞大的人口基数、复杂的区域差异、长时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森严的城乡壁垒、有机构成提高较快的城市工业化、低下的农业劳动生产力等等。这些特殊性使得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既不同于发达国家,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出现非典型化现象。从国内学术界的有关讨论来看,主要是就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而研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就城乡收入差距而研究城乡收入差距,研究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的成果并不多。然而,中国目前存在的现实情况恰恰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规模扩大和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同时并存,学术界对此的解释也不多。如何解释这一理论悖论,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和政策涵义。劳动力转移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受到已有的客观现实的约束,本文就试图揭示在中国特有的初始条件下,研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未能成为平衡城乡收入差距机制的原因。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对劳动力转移和收入差距的国内外主要理论进行了综述。在国外理论中,本中主要综述了刘易斯-拉尼斯-费景汉模型、托达罗模型、乔根森模型和“推拉”理论、西蒙·库兹涅茨倒“U”假说、配第-克拉克定理、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虽然西方一些主要的关于劳动力转移和收入分配的理论假说是根植于西方国家的客观环境之中,但就中国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而言,仍具有指导意义。比如,刘易斯模型最终强调的是工业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收,工业化才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原动力,只有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才有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推拉理论”告诉我们,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不仅要靠城市工业化的拉力,而且要靠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等推力。配第-克拉克定理阐述了随着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劳动力转移就业结构与方向改变的这样一个规律。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同样能用来衡量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情况。对比中国的现实,工业化也确实带动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工业化和城市化也确实在发展,但城乡收入差距却在扩大,这是为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对国内的相关理论成果也进行了收集,发现,国内研究此现象的理论成果不多。虽然也有学者通过实证分析说明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对城乡收入分配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并没有对此现象进行传导机制和因果循环的分析。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面临的约束条件。因为,从方法论上讲经济学研究资源配置问题,总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进行的,即经济学要研究的就是经济现象的因果关系。“因”就是约束条件,这个约束条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事实。约束条件是我们研究经济现象的逻辑出发点,因此,本文的研究出发点也是中国农业剩余劳动转移所面临的约束条件。本文认为,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面临三个约束条件,即传统经济发展战略、人口环境和农业生产力及传统农业经济:传统经济发展战略强调重工业优先发展,人为分割城乡的联系;巨大的人口压力使得在目前的土地制度下土地更加细化,难以形成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靠天吃饭;农产品商品率不高,小农意识强烈。本部分还论及了国外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所面临的约束条件,通过比较说明了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西方发达国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所处的历史条件不同。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本部分对为什么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未能发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机制作用、经济传导机制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进行了因果剖析。在这部分,首先从需求约束、农业成本上升和入世后对农业的冲击等三方面分析农民现阶段收入增长受到的制约,再通过实证分析农民的收入结构,强调的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加的意义。接着考察了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几个历史时期,分析了我国目前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现了不同于西方工业化国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征。其实,笔者在这里暗含着这些非典型性特征将不利于农民增收的推断。为此,笔者通过大量的数据资料进行实证分析,证明了农民收入的增长慢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城乡收入差距确实在不断扩大,现实中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并没有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其实,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必须具备四个条件,本部分第三节就论述了所需的四个条件。在中国所处的历史条件下,不具备使这些条件发挥作用的因素,根本原因是第二部分论及的存在于中国经济社会当中的约束条件,即我国工业化进程出现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初始条件和早期西方国家甚至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经济发展的重型化、资本化,“偏好城市化”的二元体制结构,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和农村人口的增加,农村用地细分化及农村土地具有的“保障性”,导致工业发展排斥就业、农业投入不足致使农业生产力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歧视阻碍了永久性转移对暂时性转移的替代。其结果是,虽然转移规模在扩大,却没有相应带来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笔者的主要研究思想在本部分得到体现。第四部分就是结合西方早期工业化国家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般规律和中国所处的特殊环境,在总结了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经验教训后,提出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战略选择,以期能通过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本文就是要研究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为什么没有带来像西方经典经济理论所描述、西方发达国家实践经验所表现出来的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事实。本文特别运用和强调了经济学的一个逻辑起点-约束条件。这种逻辑起点其实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约束条件是经济现象产生的客观原因,只有找到约束条件,才能解释经济现象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如果把本文所要阐明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描述,即约束条件-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国城乡收差距。正是约束条件或者说中国所处的历史条件与西方国家存在不同,使得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现非典型性特征,不具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条件,其结果是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同时并没有伴随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这也是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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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约束条件论文;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论文; 城乡收入差距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