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考察并探讨了1960年代前期河北农村灾害救助的历史。由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可知: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而不期而至的农业自然灾害往往致使农业生产损失巨大,农民生活苦不堪言,农村社会秩序紊乱。新中国成立后的近六十年中,河北省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其中,农村灾害救助是其核心。这一时期河北的自然灾害频繁不断,并且在1963年还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全省人民在灾害面前临危不惧,他们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及全国各地人民的大力支援下,最终战胜了自然灾害。并且还逐渐总结和摸索出了较为完善的农村灾害救助体系。本文前言概述了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有关灾害救助的研究现状。正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1960年代前期灾害下,农村的主要待救助对象。针对灾害发生后,由于各个群体之间抗灾能力的差别,一些群体在生产和生活上出现了极度困难,确保这些群体灾后能维持最低生活是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农村社会贫困户、农村优抚对象及由于特定历史时期而出现的农村妇女成为了当时的主要待救助对象。第二部分,灾害救助工作的开展及其成效。面临自然灾害的肆虐,各种社会力量都被动员起来参与抗灾和救灾工作。灾民自救、民间救助及政府救助成为主要的救灾模式,它们在救灾工作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救灾工作的经验总结及反思。这一时期河北省的救灾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当时的救灾工作也不免出现了一定的错误。总结这一时期救灾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于当今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及构建和谐农村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