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目前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经济全球化、管理信息化和社会多元化等都要求地方政府进行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是现代政府管理的核心问题,也是当前行政改革所追求的重要目标和原则。地方政府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可以促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廉洁、高效、秉公、公正地执行公务,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保证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建立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双重目标。尽管各地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总体上看,地方政府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中由于机制不完善,尚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了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联系我国国情,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机制,可选择以下六条途径。一是加强组织建设;二是健全完善程序规范机制;三是创新行政效能监察方式方法;四是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的监督机制;五是推进行政效能绩效评估机制建设;六是完善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