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该法对刑事赔偿程序作了规定,但由于程序设计不合理,赔偿难以兑现,赔偿率低,赔偿矛盾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大量的当事人上访,同时也阻碍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行。如何解决刑事赔偿中存在的程序性失调问题,我的文章将分为四个部分阐述:第一部分为概念,将我国刑事赔偿概念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联系,重新对我国刑事赔偿程序进行定义,从定义出发找出现行我国刑事赔偿程序的不足,并对我国的刑事赔偿程序的性质和模式进行分析论证;第二部分为刑事赔偿程序的域外比较研究,通过比较研究为我国的刑事赔偿程序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三部分为我国刑事赔偿程序的构建,通过对我国的刑事赔偿理论研究、司法实践的梳理,以及国内外刑事赔偿制度和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关联性研究,对我国的刑事赔偿程序进行系统的构建;第四部分为总结。通过总结构建我国的刑事赔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