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制度

工会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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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开展工会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审计是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职能的履行和工会事业的发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全总《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中车公司工会审计工作程序》和《中国中车所属单位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会实际和特点`,制定本审计工作制度。

第三条:编制原则

工会预算是工会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会预算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预算控制”的原则。并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会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编制原则,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计划要求予以编制。年度内无重大开支项目的,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编制赤字预算必须事先报请中车工会同意。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三条:适用范围

-经审会及工会审计人员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业务

-其他组织或人员接受经审会的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加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业务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职责

1、工会财务部门

工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程序办理预算调整;定期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行政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的政策与经济关系。

2、工会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负责对本年度编制的预算、决算草案进行讨论。

3、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对本年度所编制的预算、决算草案进行审查同意上报。

第三章业务流程

第五条:工会预算的编制

1、收入预算的编制:要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考虑本年度各项增减因素,按照收入来源,依法、真实、完整、合理、稳妥地编制,不得人为低估、隐瞒收入。

2、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体现工会工作的特点,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第六条:预算编制程序与审批:

1、工会应当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

2、本级预算的编制。由工会财务部门负责,按照上级工会预算管理的要求,在预测本级经费分成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送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上报。

第七条:工会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1.工会预算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常委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

2.工会要按照预算确定收入任务,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范围、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要求执行。

3.工会应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大宗物资采购要执行集体采购制。

4.工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报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总收支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相同。调整时间原则上不得迟于三季度末。

5.严格控制工会行政支出,政府或行政补助以及上级工会拨入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

第八条:工会预算监督:

工会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必须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与监督。

第九条:工会经费的决算审计

工会经审委应在工会年度经费决算前,依法对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监督,经审办承担对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的审计工作。

第四章审计审查

第十条:审计审查的内容

1、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预算收入执行情况。主要审各项收入是否完成年度预算,是否真实,有否隐瞒收入或账外小金库,各内部控制环节是否健全等。

(2)、预算支出执行情况。主要看各项支出是否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费用的核销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各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真实,员工是否满意。

第十一条:所需资料

1、审计所需资料:会计报表、会计账本、会计凭证;上级工会拨款或补助批复;有关的财务规定、制度和办法以及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工会财务部门应向审计组提供以上审计资料,并配合审计工作。

2、审查所需资料:年度经费决算报表;年度经费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经审委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其他经审委认为需要的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审计审查程序

1、审计程序:

(1)经审委组织审计组,并由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在实施审计前3-5个工作日,向工会财务发送审计通知书。

(2)工会财务在收到审计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送达审计组,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实施认证手续。

(3)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并送工会财务征求意见。

(4)工会财务部门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5)审计组对工会财务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形成审计报告`,报送经审委。

(6)经审委审核审计报告后,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意见书经经审委主任审批后,与审计报告一起发送工会主席和工会财务。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作为全体经审委员会议审查年度经费决算的依据。

2、审查程序:

(1)经审会或经审办将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的年度经费决算、年度经费决算编制说明借同审查会议通知,提前一周发送到经审委委员。

(2)经审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查年度经费决算。由工会财务部门向会议汇报年度经费决算编制情况,审计组汇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在委员们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审查意见。

(3)经审委撰写会议纪要,经经审委主任审核后,送经审委全体委员,并送工会主席工会财务。

第十三条:审查审计时间

对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于年度终了后60天后进行;对年度经费决算的审查,在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束后进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工会经审委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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