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绵阳621000
摘要:在现代城市中进行科学的城市设计能够顺应当前城市化发展潮流,虽然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弊端。当前,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已经达到了一定标准,执行以后却无法取得理想中的效果,这是因为对城市的设计还停留在单一层面设计原则。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将城市设计的管控工作变得具有控制性且愈发详细,这样才能够有效解决城市设计中可能遇到的管控问题。在本文中,将会详细描述城市设计管控所阐述的概念,分析如何在当前基础上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管控,提出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帮助科学的城市设计管控早日达成。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管控
引言
城市的合理规划是保证城市能够适宜人类居住、适宜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一个城市的发展方案与设计规划能否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在根本上决定了城市规划建设是否合理。近几年来,我们已经开始有了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引入城市设计中的意识,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在我国这种管控设计起步较晚,发展不够迅速,会对城市设计管控目标的实现造成一定阻碍。因此,对如何更好地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设计管控进行探究具有一定现实意义,能对今后的城市设计管控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1、相关概念综述
1.1控制性详细规划
这一概念常常被简称为控规,指的是对城市中建设用地的性质、强度和配套设施完善的具体指标进行规划,能够有效地保证城市建设变得科学、有序。从前发展建设城市时,常常存在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与城市功能不符、总体规划与局部规划难以衔接的问题。总体规划重视大局,涵盖的范围广、种类多,但是在细节之处常常表现地不够精密,无法提供有效依据;而制定的细则常常更加重视城市中平面布局和空间组织,可以看出总体规划与细节规划两者都存在一定优缺点,需要进行有机结合才能够使城市设计最大限度满足实际需要。而使用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法时,可以将规划地区的资源、环境、人文、历史等等因素都作为参考依据,使规划地区的性质、用途、配套设施等等都能够真正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使城市规划逐渐变得更加客观与科学。
1.2城市设计管控
对城市进行设计需要将城市的规划布局、空间组织、城市面貌、城市功能等等作为研究对象,在设计中需要在保障城市美观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目标、建筑功能,使城市能够更加适宜人们居住。而城市设计管控,指的是对城市设计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对设计内容的管理和设计方向的指导。在设计实施过程中,还要合理把握相关政策以市场为主体进行引导,使城市规划目标能够一一实现,保证城市设计方案科学、可行。
2、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结合
2.1两者之间存在的本质差异
2.1.1两者任务不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土地,在整个控制体系中,对用地控制更加重视,并以此为基础来对环境与基础设施进行控制。而城市设计中更多地注重对空间与环境利用和再造,为城市增添美感与艺术气息,体现出各个城市的特色和气质。
2.1.2两者研究对象不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研究各类建设用地之间存在的关系以及它们能被利用体现出的效益大小,一般从二维的角度解决问题,注意对地面各个范围的功能进行划分和布局。而在城市设计过程中,注重对三维立体空间进行合理艺术设计和安排,考虑空间中层次是否多变、建筑设计是否美观合理,注重城市空间感的体现。
2.1.3两者控制范围不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的范围较小,一般针对城市中的局部地区进行研究,这些被分割出的局部地区一般都处于相同的行政区划内,具有较为独立的城市功能或者城市环境较为相似,具有相同特点。而城市设计则比较多变,可以考虑宏观的区域和城市,有时也可以从一个较小的区域作为切入点。
2.1.4两者任务内容不同
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过程中,需要更多地掌握工程技术问题,需要对实施过程中相关步骤的衔接与建设项目的安排进行综合考量,努力使规划能够与城市预期实现的功能匹配,使投入资金与建设量充分匹配。在城市设计中,更多地满足人们对于美感的追求,更加注重人们心理与行为上的需求,努力打造宜人的城市环境。
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能够被比作城市的骨架,而城市设计则是依附于骨架才能生长的血肉。如果仅仅注重控制性详细规划,往往使城市建设显得空洞、没有内容;而如果只有城市设计,则很容易忽视规划中应该注意的细节,使得与城市整体规划难以衔接甚至相悖。所以需要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进行有机结合,两者缺一不可。目前随着各项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设计与规划相关部门业务水平不断进步,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各类设计方案和规划变得更加完善、科学,城市设计水平能够达到控制性规划想要达到的理想程度。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两者服务共同的对象,且各有所长,结合在一起可以在保障城市功能的基础上使城市更加美观、保留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
3、如何有效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前提下的城市设计管控
3.1努力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性、全面性
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很容易因为各种因素造成一些问题,例如在进行规划时太过重视对开发地域的形态进行控制,形态主要指的是建筑密度、大小、高度、间距与绿化等等因素,重视形态而忽略其与周边环境是否能够协调共处;在规划时还很容易忽视当地人群构成特点、开发方式与人群行为方式不符;这些因素,都会大大降低城市的美观性与宜居性,严重时可能会丧失城市原有特色,得不偿失。除此之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考虑角度一般只会涉及到二维空间,以二维平面为参考进行相关数据的计算与设定,会在三维空间应用时体现出弊端,使其不够精准和全面,规划方式不够科学。另外,城市规划又恰恰是为了群众服务,而群众常常在规划设计中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所以结合以上这些弊端,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从三维角度进行全面把握,并且开通民意采集渠道,力争使控规变得更加科学与全面。
3.2使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更契合
前文中已经详细地分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长处与短处,两者之间需要有效地结合,取长补短,在城市规划作业中融入城市设计,对各个地区城市整体空间形态的发展趋势与发展诉求进行详细了解之后,经过科学设计再进行合理规划。这样一来可以在保证城市功能的基础上,对城市的重点区域和特写区域进行保护与保留。
这两者的结合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
1、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思想观念相结合。要使城市设计中涉及的人文关怀和精神追求作为一种价值观和理想而存在,这种价值观和理想可以帮助规划的具体编制。
2、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技术方法相结合。简而言之,就是将城市设计理念和控规的编制都以图纸的形式呈现,更加形象地表达,提供更加直观的参考。
3、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管控策略相结合。科学的管控策略可以帮助设计意图更好地实现,将管控策略作为对城市建设用地限制的开发条件,或者将管控策略作为控规调整的依据。
3.3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城市设计管控
城市管控的效果能否最大限度体现,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对管理者的职能范围进行明确以强化管理效果,在进行规划时,相关单位需要对规划编制工作给予更多重视、对规划方案的落实程度进行实时考察,相应机构需要完善工作流程,对于涉及到的各项职责进行明确,在设计咨询、管理和决策机构等等方面下功夫,保证设计管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其次要积极与群众保持密切交流,鼓励群众们表达自己的意见,经过沟通交流,将群众理想中抽象的概念变为可以实施的方案。最后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城市设计管理条例的制定,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使管理设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城市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4、结束语
近几年来,人们不断地摸索如何能够将城市规划变得更加合理,如何使城市设计更加符合人们的日常需要,其实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设计的辅助能够很好地取长补短,发挥最大作用。控制性详细规划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市设计最终水平。这也提醒了相关部门需要不断地探究如何巧妙融合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其中,使城市的规划与设计更加合理,人们的生活环境有更大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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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石刚,(1981.02.23),男,工程师,大学本科,目前从事什么工作:城市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