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探讨中国宪政秩序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中国宪政秩序的实现是建设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要实现中国宪政秩序既要从观念上予以更新,又要从制度上加以改进和完善,才能真正地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从秩序概念入手,阐述了法律秩序和宪政秩序的基本内涵。宪政秩序作为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宪政秩序首先是一种法律秩序,是指以宪法的形式建构的政治体系,宪法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能够发挥其控制公共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功能,政治权力在宪法范围有序运行的形态。宪政秩序由宪政实体、宪法规范、宪法至上等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宪政秩序以民主、有限政府、法治和人权为价值追求。接着对西方国家的宪政实现的过程和经验进行分析,认为宪政秩序的实现是有因可循的。西方宪政实现的内在原因是:人民主权原则的确立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基础,个人权利的诉求是宪政秩序实现的起点和核心,基督教精神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宗教基础,成熟的市民社会是宪政秩序实现的社会基础,法律至上是宪政秩序实现的法律文化基础。在分析西方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接着分析了我国宪政秩序实现的障碍因素主要是: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没有生成宪政精神,近代中国宪政工具主义盛行,宪法权威在中国还没有树立,公民宪法意识淡薄,宪法的运行机制不完善等等。经过几十年的法治历程,实现中国的宪政秩序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文章着重对如何真正地实现中国宪政秩序进行深入地分析,主要从通过树立宪法权威,大力发展民主政治和发展市民社会,达到权利制约权利和权力制约权力,并建立中国的宪法诉讼制度保证宪法有效地运行,来实现中国宪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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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秩序·法律秩序·宪政秩序1.1 秩序1.2 法律秩序1.3 宪政秩序1.3.1 宪政秩序的内涵1.3.2 宪政秩序的基本构成要素1.3.3 宪政秩序的价值追求第二章 西方宪政秩序实现的内在动因2.1 人民主权原则的确立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基础2.2 个人权利的诉求是宪政秩序实现的起点和核心2.3 基督教精神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宗教基础2.4 成熟的市民社会是宪政秩序实现的社会基础2.5 法律至上是宪政秩序实现的法律文化基础第三章 中国宪政秩序生成的基础3.1 中国宪政秩序生成的经济基础3.2 中国宪政秩序生成的政治基础3.3 中国宪政秩序生成的法治基础第四章 中国宪政秩序实现的障碍因素分析4.1 中国传统社会宪政精神孕育的困境4.1.1 家园意识导致对个人权利的漠视4.1.2 缺乏宪政秩序生成的法律文化基础4.2 近代中国宪政工具主义的盛行4.3 市场经济不发达,市民社会不成熟4.4 宪法权威在中国还没有真正树立4.4.1 公民宪法意识淡薄4.4.2 缺乏宪法信仰4.4.3 不重视宪法程序4.4.4 我国违宪审查机制运行不健全第五章 中国宪政秩序的实现路径5.1 树立宪法权威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基本前提5.1.1 制定一部良好的宪法5.1.2 加强宪法宣传,培养公民的宪法意识5.1.3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树立宪法信仰5.2 大力发展民主政治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必然要求5.2.1 民主政治的充分发展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必然要求5.2.2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2.3 完善选举制度5.3 权力制约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内在动力和要求5.3.1 权利制约权力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内在动力5.3.2 权力制约权力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内在要求5.4 发达的市民社会是宪政秩序实现的社会基础5.5 宪法诉讼制度是宪政秩序实现的制度保障5.5.1 从行政诉讼走向宪法诉讼5.5.2 建立中国的宪法诉讼制度结语参考文献附录 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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