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资本市场也有了长足的发展,证券市场在经历了长期的低迷后,也迎来了久违的春天。如何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将证券市场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法律体系,始终受到法律学者的关注。在证券法律体系中,信息公开制度是证券市场监管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赖以建立和健康发展的基石。信息公开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证券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公开的,也称强制性信息公开;一类是上市公司自愿公开的,也称自愿性信息公开。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前者。目前我国在信息公开制度方面的研究也有一些,但主要是集中在一些具体的制度内容上,缺乏系统性。基于此,本文力图对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能有比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以求对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所裨益。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引言简要介绍了本文的写作背景、写作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等。正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概述。本部分主要介绍了证券与证券市场,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历史沿革,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含义、内容、原则以及信息公开制度在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地位。通过本部分的介绍使读者对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第二部分阐述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介绍了经济学基础和法学基础两个方面的理论,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主要有随机漫步理论、逆向选择理论和有效市场假说,而其法学理论基础则主要是公平的理念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部分介绍了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民事法律责任,之所以将民事责任单列是因为我国对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规定相对来说比较充分和完善,而对民事责任的规定则相对粗糙,不具有可操作性,作为完整意义上切实可行的证券监管信息公开民事责任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本文从信息公开民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信息公开民事责任主体、信息公开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以及信息公开民事责任的诉讼时效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剖析。第四部分对域外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制状况进行了分析,分别介绍了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几个证券市场较为成熟的国家的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以期对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所启示和借鉴。第五部分从我国信息公开的立法现状、证券市场实务方面的现状和民事索赔诉讼的现状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证券监管信息公开的现状,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的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结论部分指出本文对于我国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研究的推动作用。本文从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的角度对证券监管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了我国证券市场在信息公开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需要发展和完善的具体可行的方案。论文采用了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了深刻而全面地剖析,从而使本文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达到了相应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