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林产品论文-陈妍

木材林产品论文-陈妍

导读:本文包含了木材林产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木材出口政策,林产品贸易,全球林产品模型,引力模型

木材林产品论文文献综述

陈妍[1](2018)在《加拿大木材限制出口政策对林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木质林产品在全球各国的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应的每个国家的林产品贸易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紧密联系。国际林产品贸易的迅速发展引起了国内外众多学者的关注,随着林产品贸易在各国贸易中占的比例越来越重,各国政府也更注重有关林产品贸易方面的政策的制定。加拿大是世界木材主要出口国以及森林资源占比大国,其中卑诗省是加拿大最大的木材出口省,也是中国最大的木材进口来源地之一。1998年卑诗省颁布出口商公告,2013年,该省继续发布公告,对从该省出库的原木征收省内加工替代费。这一系列的限制木材出口政策对林产品贸易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选取加拿大卑诗省为例,以卑诗省作为加拿大的代表。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研究加拿大卑诗省实施木材出口限制政策会对全球林产品贸易市场和中加两国林产品贸易产生的影响。从宏观角度,通过构建GFPM模型和情景假设来预测2015年-2030年加拿大木材进出口变化和全球林产品贸易市场变化情况。从微观角度,本文选取中国为研究对象,运用引力模型,对影响中国与加拿大两国之间的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回归分析。本文研究结果主要有:(1)加拿大国若是放宽木材供给,则会更利于全球林产品贸易的均衡,对全球林产品的供需平衡有积极影响。(2)高增长式供给方案将对林产品的价格、生产、消费和贸易带来较大影响,可能会降低消费者剩余;而低增长式供给方案既能实现刺激原木需求的目的,又减少消费者剩余的降低,还能避免对其他林产品生产、消费等的各方面不利的影响。(3)加拿大木材出口限制政策的实施对中加两国之间的林产品贸易额同样存在显着影响,且影响为负。政策实施的影响系数为-0.263,表明若是加拿大在某一时期实施木材出口限制政策,则该时期中加两国的林产品贸易额会减少0.263个百分点。作为出口国和森林资源大国,加拿大在未来实施出口限制政策时需要考虑保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同时还应保障社会福利最大化。作为进口国和资源匮乏国,中国在未来的林产品贸易市场上需要做到开源节流,开拓更广大的贸易市场,同时也要保护好国内自由的森林资源。(本文来源于《南京林业大学》期刊2018-06-01)

修木[2](2017)在《加拿大西部林产品公司在美国购买了一座木材加工和配送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加拿大:为了抵消美国对针叶材进口征收高额关税带来的额外成本,加拿大西部林产品公司首次在美国购买了一座木材加工和配送中心。西部林产品公司以9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华盛顿州阿灵顿的汉普顿木材厂的这座木材加工和配送中心。(本文来源于《国际木业》期刊2017年12期)

兰天,李小平[3](2016)在《奏响绿色交响曲 构筑产业新框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类的生存离不开森林,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木材。当今,在我国推进绿色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森林和木材的作用更加凸显,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地位更为重要。21日至22日,在我市举行的“第叁届中国林产品质量与标准化研讨会暨木材工业供给侧改革柳(本文来源于《柳州日报》期刊2016-09-23)

田明华,史莹赫,黄雨,于豪谅,秦国伟[4](2016)在《中国经济发展、林产品贸易对木材消耗影响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木材消耗国和第一大木材进口国,由于中国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木材需求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使经济发展、林产品贸易因涉嫌消耗大量木材而备受争议。确定中国经济发展、林产品贸易对木材消耗的影响,有助于回应有关中国是"世界森林资源的黑洞"的指责、审视中国"大进大出"林产品贸易模式、考量世界范围兴起的林产品贸易保护,为中国林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人均木材消耗作为森林资源的压力指标,采用中国1993—2013年时间序列数据,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影响中国人均木材消耗的经济发展、林产品贸易、木材供给、技术进步等关键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结果】中国经济发展因素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显着水平)、林产品贸易因素中中国林产品进口贸易(10%显着水平)、木材供给因素中中国人均森林蓄积量(10%显着水平)对中国人均木材消耗具有显着正向影响,林产品贸易因素中中国林产品出口贸易(1%显着水平)对中国人均木材消耗具有显着负向影响,林产品贸易因素中中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指数、木材供给因素中中国人均原木产量、技术进步因素中中国木材产业技术进步指数和中国废纸浆利用率影响不显着。【结论】中国经济发展是影响人均木材消耗的重要因素,2006年以来中国人均木材消耗随着人均GDP正处于上升阶段;中国发展林产品出口贸易有利于减少中国人均木材消耗,中国林产品进口贸易虽然提高了中国人均木材消耗量,但相对于使用国产木材,人均木材消耗量的增加较小;由于超限额采伐等因素,中国原木产量不能很好地代表真实的中国国内木材供给状况,但以人均森林蓄积代表的木材供给因素仍是影响中国人均木材消耗最为显着、最为重要的正向作用因素;林业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对于减少人均木材消耗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中国人口因素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中国人均木材消耗,但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太大,导致中国木材消耗总量仍处于世界前列。据此,本文提出了保持目前"大进大出"林产品贸易模式、积极推进林产品贸易自由化、保持木材供应适度偏紧、促进产业技术创新等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林业科学》期刊2016年09期)

[5](2016)在《第叁届中国林产品质量与标准化研讨会暨木材工业供给侧改革柳州论坛》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推进供给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供给侧改革,就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着力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果,提升创新能力。供给侧改革的关键在于良性的质量发展。质量强国,标准先行。为加强林产品质量管理,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木材工业供给侧改革,推动木材工业转型升级,全国人造板标准(本文来源于《木材工业》期刊2016年05期)

赵冠男[6](2016)在《基于非木材林产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现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虽然名称上是生态效益补偿,但本质上是以管护成本为基础的经济效益补偿定价。不充分考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的理论基础、定价模型及影响因素来指导政府的补偿政策,或无法保障林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或无法保护森林资源。文章旨在构建一个适用于多种产权特征、多种用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机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方法,以实现政府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等方面的科学性,完善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的法律法规,从而达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目标。文章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相关理论、效用价值理论和成本收益理论为基础,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问题进行了补偿目标、补偿原因和补偿方法方面的分析。紧接着文章以时间顺序系统梳理国外分别以效用价值理论和成本收益理论为指导的两大生态效益补偿定价政策及执行效果、模型与价值评估方法及影响因素,以及综合效用价值和成本收益理论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原理与模型,在总结与借鉴补偿定价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效用价值和成本收益理论,充分考虑居民的受偿意愿需求和源自非木材林产品收益的供给,构建了包括森林非木材林产品价值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模型,以满足合理灵活确定补偿定价标准的需求。最后文章建议政府需要从制定融入市场机制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注重非木材林产品市场的发展和充分发挥市场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中的资源配置作用叁个方面保证市场机制补偿定价的有效运用。文章的创新在于从市场角度给出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的合理可量化的模型,同时注重源自非木材林产品市场收益的自然补偿部分,有助于缓解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财政负担,从而改善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的现状。(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16-05-10)

迟诚[7](2015)在《谁在拖绿色采购的后腿?》一文中研究指出“自下而上的推动正在紧锣密鼓,顶层设计不应该让我们等太久。”这句忧心忡忡的期待已困扰了董珂很多年。 作为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的高级顾问,董珂近年来一直致力于绿色木材采购政策的推进。木材来源合法性的概念从国外引进,如今在中国已经发展得(本文来源于《中国绿色时报》期刊2015-10-22)

[8](2015)在《林产品国际贸易市场新要求及其对中国木材加工企业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2005年以来国际市场上对林产品贸易中木材来源问题日益关注,重要林产品进口国家纷纷出台相关法规确保进口产品木材来源的可靠性。2008年5月美国通过的《雷斯法案》修订案,禁止非法来源木材制成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2010年欧盟出台了《欧盟木材法规》,确保将来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加工制成的产品排除在欧盟市场之外。澳大利亚也于2012年11月颁布了旨在将非法来源木材及木材制品拒绝于其市场之外的《2012非法木材采伐禁止法案》。(本文来源于《国际木业》期刊2015年07期)

韩丽晶,曹玉昆,陈丽荣,卢宏亮[9](2015)在《木材可追溯性、林产品市场准入标准与中国林产品贸易》一文中研究指出首先界定了木材可追溯性的概念和内容,然后从政府、环保组织和企业叁方面总结了国际社会各界的反应,最后分析了木材可追溯性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研究结果表明:发达国家以环境贸易立法的形式提出的木材可追溯性的强制性要求越来越明确和具体,沿着林产品供应链向纵深方向发展,已成为林产品国际市场准入的一个新标准;木材可追溯性得到了国际社会各界的纷纷响应,正从世界主要林产品消费国向木材供应国发展,全球范围的木材可追溯体系即将形成。中国作为一个长期的林产品贸易大国,在世界林产品贸易格局中处在中间加工国的位置,必须客观分析木材可追溯性标准的影响,建立和完善中国的木材可追溯体系。(本文来源于《林业经济问题》期刊2015年03期)

田明华,万莉,吴红梅[10](2015)在《林产品贸易自由化:基于减少木材消耗以保护森林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全球生态危机加剧,森林的生态保护功能日益突出,以保护森林资源为名的林产品贸易保护甚嚣尘上。林产品贸易究竟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还是导致森林资源减少?文章以人均木材消耗作为森林资源的压力指标,根据世界上61个国家2010年的相关截面数据,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影响木材消耗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林产品出口贸易与木材消耗的关系为负向,有利于减少木材消耗;林产品进口贸易与木材消耗的关系为正向,但相较于使用本国木材来说更有利于减少木材消耗。通过研究得到林产品贸易有利于减少木材消耗进而有利于保护森林的结论,进而提出国际社会应推进林产品贸易自由化,减少林产品贸易壁垒,鼓励林产品贸易。(本文来源于《林业经济》期刊2015年05期)

木材林产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加拿大:为了抵消美国对针叶材进口征收高额关税带来的额外成本,加拿大西部林产品公司首次在美国购买了一座木材加工和配送中心。西部林产品公司以9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华盛顿州阿灵顿的汉普顿木材厂的这座木材加工和配送中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木材林产品论文参考文献

[1].陈妍.加拿大木材限制出口政策对林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18

[2].修木.加拿大西部林产品公司在美国购买了一座木材加工和配送中心[J].国际木业.2017

[3].兰天,李小平.奏响绿色交响曲构筑产业新框架[N].柳州日报.2016

[4].田明华,史莹赫,黄雨,于豪谅,秦国伟.中国经济发展、林产品贸易对木材消耗影响的实证分析[J].林业科学.2016

[5]..第叁届中国林产品质量与标准化研讨会暨木材工业供给侧改革柳州论坛[J].木材工业.2016

[6].赵冠男.基于非木材林产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定价研究[D].湖南大学.2016

[7].迟诚.谁在拖绿色采购的后腿?[N].中国绿色时报.2015

[8]..林产品国际贸易市场新要求及其对中国木材加工企业的影响[J].国际木业.2015

[9].韩丽晶,曹玉昆,陈丽荣,卢宏亮.木材可追溯性、林产品市场准入标准与中国林产品贸易[J].林业经济问题.2015

[10].田明华,万莉,吴红梅.林产品贸易自由化:基于减少木材消耗以保护森林的视角[J].林业经济.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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