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对策论文-黄才贵

程序法对策论文-黄才贵

导读:本文包含了程序法对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律意识,意识缺陷,普法,程序意识

程序法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黄才贵[1](2013)在《浅析法律意识之程序法层面的若干问题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1986年始至今为止,我国已连续圆满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人们对法律的认识逐步深入,法律普及率也甚是客观,可法盲仍以一定的比例存在着,即便是懂法的人,对法的认识也存在局限性。这种现象的出现,正是法律意识培养力度不够造成的。近年,这个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法学学者的关注和热议,但大部分都是在法理学、法哲学的范畴进行探讨,程序法层面的法律意识问题很少有人涉及。本文从法律意识的概念及程序法的分类出发,进而分析了法律意识亟待提升的现实及其成因,最后提出了关于、提升程序法律意识的一般措施。(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3年13期)

朱晨[2](2006)在《恐怖犯罪的程序法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恐怖主义在全球的肆虐和蔓延,整个世界的反恐热情日益高涨,尤其在“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在反恐步调上达成了空前的一致。伴随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2001)号决议的出台,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应运而生,以美、英等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通过相关立法,采取反恐措施,为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提供了法律依据。 纵观这些法律文件,其共同点在于:扩展了国家追诉和审判恐怖犯罪的权力范围,政府的反恐手段更加灵活多样和富有效率,反恐行动成效显着;与此同时,与之互为消长的恐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客观地说,这些法律文件中的大多数规定是及时、有效的,不仅有利于打击恐怖主义和遏制恐怖犯罪的再度发生,而且有利于恢复和维持国家安全,帮助公民重拾对安全的信心。然而,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其中的某些法律规定超越了国际人权法的界限,不适当地限制或剥夺了恐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与之相关的其他人的某些不可克减的权利和自由,其正当性值得怀疑;某些国家机关在执法、司法实践中为了侦破、追诉和审判恐怖犯罪的方便,故意规避法律的规定或者曲解法律的内涵,国际人权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恐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人的人权处于极不确定的危险之中。 长期以来,我国深受“东突”恐怖主义之害,恐怖主义离我国并不遥远;在国际恐怖主义的浪潮席卷全球之际,我国根本不可能置身事外。但是,迄今为止,我国的反恐活动还基本停留在政策层面,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裁恐怖犯罪的法律机制,尤其是程序法律机制,我国的反恐工作任重而道远。 本文拟把恐怖犯罪置于程序法的视野中加以考察,通过介绍典型国家反恐程序立法与实践的现状,考察其价值定位及其成因,在分析总结其成败得失的基础上,探寻新时期反恐的程序法对策,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为我国应对诸如恐怖犯罪之类的紧急状态制定和修改相应的程序法提供参考。以此为脉络,全文除引言、结语外分为叁个部分,大体内容分别是: 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现行反恐程序立法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是美、英两国的立法文件:然后对现行反恐程序立法较普通刑事程序法的主要变化进行了粗线条式的勾勒,以给读者留下一个大致的印象,便于后文展开论(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06-04-01)

程序法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恐怖主义在全球的肆虐和蔓延,整个世界的反恐热情日益高涨,尤其在“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在反恐步调上达成了空前的一致。伴随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2001)号决议的出台,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应运而生,以美、英等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通过相关立法,采取反恐措施,为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提供了法律依据。 纵观这些法律文件,其共同点在于:扩展了国家追诉和审判恐怖犯罪的权力范围,政府的反恐手段更加灵活多样和富有效率,反恐行动成效显着;与此同时,与之互为消长的恐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客观地说,这些法律文件中的大多数规定是及时、有效的,不仅有利于打击恐怖主义和遏制恐怖犯罪的再度发生,而且有利于恢复和维持国家安全,帮助公民重拾对安全的信心。然而,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其中的某些法律规定超越了国际人权法的界限,不适当地限制或剥夺了恐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与之相关的其他人的某些不可克减的权利和自由,其正当性值得怀疑;某些国家机关在执法、司法实践中为了侦破、追诉和审判恐怖犯罪的方便,故意规避法律的规定或者曲解法律的内涵,国际人权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恐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人的人权处于极不确定的危险之中。 长期以来,我国深受“东突”恐怖主义之害,恐怖主义离我国并不遥远;在国际恐怖主义的浪潮席卷全球之际,我国根本不可能置身事外。但是,迄今为止,我国的反恐活动还基本停留在政策层面,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制裁恐怖犯罪的法律机制,尤其是程序法律机制,我国的反恐工作任重而道远。 本文拟把恐怖犯罪置于程序法的视野中加以考察,通过介绍典型国家反恐程序立法与实践的现状,考察其价值定位及其成因,在分析总结其成败得失的基础上,探寻新时期反恐的程序法对策,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为我国应对诸如恐怖犯罪之类的紧急状态制定和修改相应的程序法提供参考。以此为脉络,全文除引言、结语外分为叁个部分,大体内容分别是: 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现行反恐程序立法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是美、英两国的立法文件:然后对现行反恐程序立法较普通刑事程序法的主要变化进行了粗线条式的勾勒,以给读者留下一个大致的印象,便于后文展开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程序法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1].黄才贵.浅析法律意识之程序法层面的若干问题及对策研究[J].才智.2013

[2].朱晨.恐怖犯罪的程序法对策[D].西南政法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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