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环境标准是评价环境质量优劣程度和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好坏程度的尺度,也是相关行业环境保护主管单位进行环境管理、监督执法的基础依据,是我国环境保护法规的具体化、指标化,是贯彻实施我国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标准依据。无论是环境规划、环境治理、环境评价、取水许可、排污收费、环境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等活动,都离不开环境标准作依据。
关键词:水环境;节水;灌溉1中国水环境和节水灌溉标准化概况
1.1水环境
水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水利系统经过努力,现已建成了以251个水环境监测中心为核心,2861个各类水质监测站点为基础,覆盖全国江河湖库的水质监测网络体系;已有51家水环境监测中心的实验室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占水利系统质检中心的61.4%,它包括了部、省、区域和流域的水环境监测中心。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水环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这些均为水环境标准的贯彻落实与执行提供了执法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已正式发布。
水环境标准体系是对水环境标准工作全面规划、统筹协调相互关系,明确其作用、功能、适用范围而逐步形成的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我国水环境标准体系,可概括为“六类三级”,即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卫生标准与水环境基础标准、水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和水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六类,与国家级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级。
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卫生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的水环境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1.2节水灌溉
国家、地方和各部委发布的节水灌溉方面的法规、条例、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灌区管理暂行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农业节水灌溉条例等。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中,涉及节水灌溉领域的有3本标准共17个条文,即节水灌溉技术规范、泵站施工规范、泵站设计规范。在进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中,必须强制执行这些条文。
《强制性条文》的发布,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过程和环节的技术控制,有利于整顿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有利于提高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它的发布与实施,是进行标准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是向建立由强制性的水利技术法规与自愿采用的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新体制迈出的关键性的一步。
在“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中,水利工程中的灌溉排水专业门类所列50项标准中,30项已颁发布,其余处于起草、拟编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标准中水利系统制定的仅有3项,即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与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85-85)。
节水灌溉标准的分类,在“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中是按综合技术、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材料、试验、设备划分的。也有按综合、工程、管理与材料设备或工程、产品、方法、基础与环保划分的。
2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标准化的影响
2.1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标准化的影响
首先有利于促进思想观念转变,提高我国国民的水环境保护与节水灌溉意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可促进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向市场经济轨道,加快国内各项法律制度的建立或完善,使我国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标准化进一步与世界接轨。
现在,许多国际环境条约、公约都把贸易措施作为保护环境的一个重要手段,规定了相关贸易条款,控制跨国界的污染转移,保护候鸟、鱼、海洋动物以及濒危物种及其它们所处的栖息地,控制危险产品和物质的危害,保护全球生态环境。
我国加入WTO,就是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在国际竟争中遵守“游戏规则”,转变思想观念,这必将迫使我们对水环境保护与节水灌溉有更深刻的认识。
其次有利于提高我国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技术水平以及水污染防治产业和灌排企业的结构调整。“入世”后,随着我国与发达国家更加全面广泛地接触了解,积极引进、吸收、消化国外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充实和完善我国技术标准,提高我国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技术水平。WTO/TBT规定:各国制定有关技术法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和检验制度等,需提前6~8个月将之通报各成员国征求意见,通过这一规定,可以获取其它场合无法得到的技术资料,了解高新技术发展可能对水环境与节水灌溉的影响,提高技术、工作水平。
2.2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标准化的挑战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与WTO的通行规则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我国水行业相关部门参与国际竞争,在具体执行技术标准时将会带来许多问题。
目前,我国水环境标准虽有一定的数量,但在质量(技术指标值)和某些标准的数量上如水环境基础标准、水生物监测标准等方面还落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如ISO水质取样标准共20项,我国仅有4项;ISO生物方面的水质监测和检测标准共有49项,占全部水质分析方法的28.6%,而我国仅有4项,占3.3%。
还有相当一部分节水灌溉标准比较陈旧,有些标准10多年都没有修订过,未能在标准中及时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根据统计,53项现有节水灌溉标准中标龄10~15年的有23项,15年以上的有4项。节水灌溉标准中,产品标准占的比例较高,而采标率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节水灌溉器材设备规格品种不全、附属部件和管件不配套、材质不配套、管道连接施工工艺不配套、设备的可靠性和耐久性不高等,这些均与标准的制、修订跟不上有密切的关系。
在水污染防治与节水灌溉产品标准化、推进灌溉设备国产化、成套化等方面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与WTO的通行规则也有相当的差距。
3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标准化应采取的对策与建议
在提高我国水环境保护与节水灌溉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采取保护人体健康、动植物健康、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措施,同时也对这些措施的使用进行限制,以确保不被滥用为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作为我国环境政策,一方面要反对有些国家设置过高的环境标准并以此为理由限制我国产品向其出口,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我国自己的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标准。在符合国情国力的前提下,使我国水环境与节水灌溉标准尽可能与国际标准靠近,这些标准包括产品的环境标准、企业质量、环境管理标准等,使我国不会因达不到对方的环境标准等而受技术壁垒所阻。
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灌排与水环境保护产业,推广实施ISO9000、14000国际标准。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因素,积极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发展节水灌溉与水环境保护产业,进一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以优化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以防止美欧国家利用它们的先进标准构筑技术壁垒,搞垮我国节水灌溉与水环境产品制造业。加快技术开发和应用,顺应世界潮流,扩大灌排与环保产业经营规模,增加发展后劲,走出一条自我发展的新路子。国家应制定和实施与ISO9000、14000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国情的质量、环境标志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强制推广实施与建立清洁生产和绿色产品及绿色标志认证体系。
在完善制度建设和强化执法力度,加强企业自身的建设。应当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环境资源方面的制度建设,促进灌排产业、环保产业和环保技术的发展。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外商投资项目中的实施力度,保证环保部门的发言权和一票否决权;完善监督措施,防止长官意识,严格环境执法,防止发达国家通过污染转嫁对我国实行“生态侵略”。清理和整顿与WTO/TBT协议不相符合的法规政策,提高公众参与制定环境政策法规的机会。
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节水灌溉与水环境活动,表明我国立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意味着应遵守世贸游戏规则,同时也意味着以后中国可以参与制定其游戏规则。因此,应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现在和将来对水资源节约使用与水环境保护方面的讨论和谈判,表明我国在该问题上的立场,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公正、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