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论文主要以西方现代阐释学为理论参照,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对中国古代诗学解释学提出的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命题和理论原则进行研究和阐发,以求揭示中国古代诗学解释学独特的理论内容和理论特征,为实现传统文论的现代转换和建构有民族特色的当代形态的文艺学提供有益的理论借鉴。 论文第一章对中国古代诗学解释学提出的“以意逆志”和“诗无达诂”这两大阐释原则进行考察和辨析。“以意逆志”是一种偏于客观的文学阐释原则,因为它始终把“志”作为文学阐释的根本目标。而“诗无达诂”则是一种偏于主观的文学阐释原则,因为它强调解释者的“见仁见智”即参与作品意义重建的权利。但是中国古代诗学解释学提出的“以意逆志”和“诗无达诂”这两大阐释原则同西方以迦达默尔和赫施为代表的偏于主、客两端的绝对二元对立的解释学思想有着本质的差异,因为“以意逆志”和“诗无达诂”这两大阐释原则之间不仅不存在的绝对对立和不可沟通,反而呈现一种交叉、融合、互补与贯通的态势,例如前者虽然偏于客观却不绝对排斥主观,因为它把文学阐释活动看成是解释者之“意”与解释对象之“志”通过“逆”的方式而形成新的意义的过程,而后者虽然偏于主观却不绝对排斥客观,因为它在强调“从变”的同时也强调了“从义”,即解释者对文学本文的理解和解释必须以解释对象的客观内涵为依据。因此,中国古代诗学解释学提出的“以意逆志”和“诗无达诂”这两大阐释原则较好地解决了西方解释学理论无法解决的文学解释的客观性和有效性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 论文第二章对中国古代诗学解释学提出的“品味”、“涵泳”和“自得”等三种主要的文本理解途径进行梳理和分析。这三种文本理解途径是古代诗学解释学家从文学理解活动的感性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解释对象、解释主体和解释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因而与西方解释学偏重对文学文本作纯然的理性观照有着极大的差异。“品味”特别强调文本理解过程的渐进性、反复性以及解释者审美理解的直觉性、体验性和整体性,强调解释者对于作品审美韵味的体味和把捉。“涵泳”同样注重作品深层意蕴的探究,但它不像“品味”那样要求解释者必须不断地消除自身的立场向解释对象靠拢和趋近,而是把解释对象纳入到解释者心中,通过自家内在意念的体悟和审查来达到与解释对象的相契与共通。“自得”则更加高扬解释者在文本理解过程中的独立精神和主体意识,解释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绪心态来自由地感受和触摸作品,从而对作品的思想蕴涵和审美蕴涵作出自己的领悟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