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宗族在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悠久,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极其深远。理性地看待当前农村中的宗族现象,从总体上把握其发展状况,全面观察和了解其在现有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下对乡村治理,尤其是村民自治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对于当代农村的民主现代化进程与和谐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近代以来的批判和打击,宗族制度在乡村中的传统功效一度湮没。但由于乡村治理结构转型给宗族势力带来机遇加上乡村文化与法治的落后,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族开始复萌。宗族呈现出新的形式和功能,并对当代乡村治理产生了较大影响。第一,宗族势力阻碍了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第二,宗族的存在及其进行的活动,容易引发或激化新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建立。第三,宗族作为集体来参与政治,以集体的力量来维护其内部成员的个人利益,容易造成对小户切身利益的侵害。第四,宗族的存在阻碍了乡村法制的进程。作为与现代化发展趋势相悖的社会组织形式,宗族的复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乡村民主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但宗族的复兴并不是偶然现象,也不能简单否定,而应该根据其内在特点和规律,合理引导、保留宗族文化中的精华,同时从改革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入手,加强农村的法治与文化建设,健全村级公共事务管理规程,在社会发展中逐步消除其生存的条件,达到使其慢慢消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