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有了长足的进步,已逐渐成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与证券投资基金业发达的国家相比,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很短,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在董事会治理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实施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在我国,所有的基金的组织形式均为契约型,即一只基金只是一只信托资产,并未采用独立注册的公司形式,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代理人,其董事会治理问题,尤其是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是在董事会中而非单独的基金下设立的独立董事制度能否实现制度设计者的初衷,起到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作用已经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广泛关注。本论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以我国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计量模型,对基金管理公司一系列董事会特征与基金绩效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尝试把一般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的研究框架与分析方法运用在对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绩效的分析与研究上,探寻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特征。首先,本文对国内外学者关于一般企业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规模、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领导权结构以及董事会人员特征等董事会特征变量对于公司治理效果或基金治理效果的一些研究成果进行了述评。其次,介绍了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董事会治理等等相关概念,并结合委托-代理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在面临基金治理中存在的委托-代理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应在避免或杜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起的作用。接着,论文分析指出了我国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与存在问题。然后,在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的实际治理情况,文章提出研究假说并建立了研究模型,对我国2005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上市的53支契约封闭式基金所在董事会的一系列特征与基金绩效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对实证结果的讨论,笔者发现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5年或5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的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的平均年龄与基金绩效都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董事会规模、总经理在董事会中的地位、独立董事平均同时任职公司数目与基金绩效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独立董事的平均任职年限与基金绩效呈现显著的倒U型曲线关系。最后,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治理,提高基金绩效来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特别是我国广大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