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有关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研究历来是美国宪法研究中的重点和热点。而美国司法审查权之起源也饱受争议。“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作为马歇尔大法官的经典之作与美国司法审查权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但无论马歇尔的判决有多伟大,它也无法孤立地存在。但无论如何,“马伯里案”始终处于显要位置,这使得之后的历史发展无不笼罩在马歇尔伟大法律意见的光环之下,这有时候也会使人们无法看清司法审查权本来的面目。本文试图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作为一个切入点,在探源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基础上考察整个司法审查制度历史的变迁。从而客观的定位“马伯里案”的地位与马歇尔法院的历史贡献,同时区分出早期司法审查权与现代司法审查权的不同性质。本文分为四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探源了美国司法审查权的英国基础,分别从美国普通法至上的传统及美国对其的继受出发,阐述了英国杰出普通法法官爱德华·柯克爵士的思想对美国的影响。同时通过对早期司法审查案例的分析了解这个时期司法审查实践的特有性质及面貌,从而追溯司法审查的历史渊源。第二部分以1787年宪法的制定与批准为线索,将1787年宪法文本作为考察对象,透过美国制宪会议以及州批准会议上关于司法审查权的讨论,更加完整地理解1787年宪法文本的具体条款,从而证实宪法赋予司法审查权的事实。第三部分介绍了发生于1787年至1803年之间的几个较为重要的案例,深刻地分析了这一时期的司法实践因1787年宪法的存在而呈现出的不同于之前案例的特点,并指出尽管美国已经有了成文的联邦宪法,但此时期对司法审查权的行使仍为一种政治属性的行为。接着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进行详细的陈述及分析得出:司法审查制度并非是马歇尔法官在“马伯里案”中的独创;但在该案中马歇尔案果敢地将司法审查从传统的政治行为中剥离出来,使其成为常规化的司法活动。第四部分紧接着描述了马伯里案件之后的司法审查情况。一方面,从马歇尔法院的实践入手,展现了马歇尔法院是如何进一步扩张司法审查权的;另一方面通过对州的实践引述,还原1803年之后司法审查历史实践的真正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