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5年《公司法》实施以来,公司法为我国公司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然而,在实践中利用公司进行欺诈,虚设股东,虚假出资,弄虚作假,逃避出资义务、逃避债务和社会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虚拟股东”现象已经成为公司纠纷案件中值得注目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所谓虚拟股东是指以现实社会中根本不存在的人(如已死亡的人或者虚构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为公司股东。“虚拟股东”现象主要是涉及股东资格确认以及公司设立瑕疵和效力问题,也是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的问题,公司存在虚拟股东,对于确认其公司设立的效力,往往因为实情不同,诉讼过程中不可能有单一的公式去处理,从现行《公司法》和相关法规看,尚没有明确虚拟股东和公司行为规范办法。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虚拟股东的表现形式趋多元化,如“冒名”、“挂名”和“干股”股东的资格和权益在法律上如何认定以及其涉及公司的行为与第三方的关系等等,均属于应该探讨的问题。全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正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探讨虚拟股东的概念及其基本法律特征。从现行法律制度看,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其他现行法律文件,都没有明确规定虚拟股东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法律责任等基本问题,另外,在申请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司的登记审查流于形式。为此,本章从虚拟股东的特点为主线,探讨虚拟股东与“隐名股东”区别、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主体资格的多样性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以期为解决虚拟股东的资格效力有所裨益;第二部分主要针对司法实践中审查确认实际出资股东与虚拟股东的难题,从虚拟股东的法律地位界定、虚拟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虚拟股东的法律责任确定等方面入手,详细探讨分析了虚拟股东的股东资格界定标准和确认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以及表象特征。此外,在司法实务审判方面针对虚拟股东直接关系到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以及第三人的利益等问题,就虚拟股东的空股性质,结合典型案例,对股东资格确认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对等、公示与外观、保护善意第三人等原则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第三部分是对虚拟股东现象的规制与立法对策的研究。主要是参照和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关虚拟股东的法律责任制度,包括实质要件、形式要件等不同的股东资格确认的要件理论,侧重研究了股东资格确认的相关证据效力、序位以及股东资格确认的证据效力,分析我国虚拟股东法律规制的缺陷,特别是我国公司立法中的对虚拟股东民事责任规定的不足,从而对完善股东资格确认制度、强化对公司、其他股东和善意笫三人权益的救济制度以及加强虚拟股东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