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所谓荣辱观,是指人们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在评价他人或自己行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关于荣与辱的观念的总和,它由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决定,又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不同时代的荣辱观是有所差别的,同一时代不同社会集团的荣辱观也是不相同的,这就使得荣辱观具有了鲜明的阶级性和时代性。在社会主义现阶段,荣辱观具有与社会主义性质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性。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西方各种思潮涌入,大学生正确的荣辱观念受到了激烈的冲击,社会主义荣辱观缺失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集体观念淡化,个人主义倾向严重;诚信缺失严重,责任意识淡薄;贪图安逸享乐,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法律知识欠缺,法律素质相对薄弱。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缺失有社会、学校、家庭、个体等多方面的原因。因此,加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就必须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社会道德环境。努力优化社会舆论环境,积极弘扬荣辱文化,发挥法律法规对于社会道德环境的保障作用。其次,努力发挥高校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教师教书与育人的双重作用;改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校园良好的育人氛围;以课堂为主阵地,以社会实践活动为主要辅助手段,实施多项措施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最后,建立必要的奖励惩治机制、行为评价机制及监督机制,确保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