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比较研究

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比较研究

论文摘要

格式条款的产生被认为是二十世纪合同法发展的标志性事件。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已经成为各国合同法上的重要课题之一,也是当今合同法发展的重要趋势。本文在探讨格式条款之基本法理念与格式条款规制之正当性的前提下,遵循比较法研究的一般方法,对中外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并根据比较研究的结果,结合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的现实状况,提出了完善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的对策与建议,旨在改变国内学界对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特别是实体规制比较研究不足的局面。从格式条款规制之基本法理念看,格式条款的产生与存在有其正当性。与普通合同条款相比,格式条款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合同条款的事先拟定性与不可协商性,其产生既有深刻的实践背景和法理依据,又对社会经济生活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格式条款存在具有正当性一样,对格式条款规制亦有其正当性。从实证角度而言,这种正当性源于格式条款在实践中所具有的严重弊端。从理论角度而言,这种正当性一方面源于对格式条款与经典契约理念冲突的协调,另一方面源于规制格式条款本身所具有的某些重要法律价值。对中外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进行系统比较研究,必须从实体规制与规制模式两个层面进行。前者表明格式条款的规制内容问题,后者表明规制手段的问题。通过实体规制比较研究,可以发现我国无论在订入规制、解释规制还是效力规制方面,不仅存在立法漏洞,而且存在立法矛盾,甚至存在立法错误,亟待改进。通过规制模式比较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立法规制模式,司法规制模式的能动性不足,行政规制模式形同虚设,远不能适应实践需要。借鉴域外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应当以比较研究的结果为基础,并且应当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在总体设计上,应当坚持实体规制与规制模式相结合,程序规制与内容规制相结合,重点规制消费者合同与适当规制商业合同相结合,硬性规制、弹性规制与概括规制相结合,立法规制、司法规制与行政规制相结合。在路径选择上,应当以分步聚渐近式立法思路为指导,确立符合中国实际的格式条款规制立法模式;以建立司法判例类型化分析机制为进路,增强司法手段在格式条款规制中的能动性;以防范部门和行业利益保护为重点,重塑我国格式条款行政规制模式。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导语
  • 一、本课题的研究对象
  • 二、本课题的研究价值
  • 三、本课题的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格式条款之基本法理念
  • 第一节 格式条款的内涵解析
  • 一、格式条款法律制度的称谓
  • 二、格式条款法律制度的定义
  • 三、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
  • 四、相关法律概念之比较
  • 第二节 格式条款的效力依据
  • 一、关于格式条款效力依据的诸学说
  • 二、格式条款效力依据诸学说的评判
  • 第三节 格式条款的产生原因
  • 一、格式条款产生之实证原因
  • 二、格式条款产生之法理原因
  • 第四节 格式条款的存在价值
  • 一、效率价值
  • 二、安全价值
  • 三、公平价值
  • 四、补充价值
  • 五、司法价值
  • 六、调控价值
  • 第二章 格式条款规制之正当性
  • 第一节 格式条款规制正当性的实证分析
  • 一、格式条款弊端之表现
  • 二、格式条款弊端之成因
  • 第二节 格式条款规制正当性的理论分析
  • 一、格式条款与经典契约的理念冲突
  • 二、格式条款规制的法律价值分析
  • 第三章 格式条款实体规制比较
  • 第一节 订入规制比较
  • 一、格式条款订入规制的必要性
  • 二、订入规制的域外立法例
  • 三、订入规制的本国立法例
  • 四、中外立法例比较
  • 五、小结──兼评合同法第39 条第1 款
  • 第二节 解释规制比较
  • 一、格式条款解释规制的特殊性
  • 二、解释规制的域外立法例
  • 三、解释规制的本国立法例
  • 四、中外立法例比较
  • 五、小结──兼评合同法第41 条后段
  • 第三节 效力规制比较
  • 一、格式条款效力规制的特殊性
  • 二、可撤销格式条款效力规制比较
  • 三、部分无效格式条款效力规制比较
  • 四、无效格式条款效力规制方式比较
  • 五、小结─兼评合同法第40 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 条
  • 第四章 格式条款规制模式比较
  • 第一节 立法规制比较
  • 一、立法模式比较
  • 二、立法技术比较
  • 第二节 司法规制比较
  • 一、司法规制历程比较
  • 二、司法判例类型化分析比较
  • 三、诉讼方式比较
  • 第三节 行政规制比较
  • 一、行政规制主体比较
  • 二、行政规制方式比较
  • 三、行政规制效力比较
  • 第五章 格式条款法律规制之本国借鉴
  • 第一节 借鉴域外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 一、必须以比较法研究的结果为前提
  • 二、必须与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相协调
  • 三、必须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
  • 四、必须既考虑借鉴必要性又考虑借鉴可行性
  • 五、必须既注重借鉴成功经验又注重吸取失败教训
  • 第二节 对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的总体设计
  • 一、坚持实体规制与规制模式相结合
  • 二、坚持程序规制与内容规制相结合
  • 三、坚持重点规制消费者合同与适当规制商业合同相结合
  • 四、坚持概括规制、弹性规制与硬性规制相结合
  • 五、坚持立法规制、司法规制与行政规制相结合
  • 第三节 改造我国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的路径选择
  • 一、以分步骤渐近式立法思路为指导完善立法规制模式
  • 二、以建立司法判例类型化分析机制为进路强化司法规制模式
  • 三、以防范部门和行业利益保护为重点重塑行政规制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  ;  ;  ;  

    格式条款法律规制制度比较研究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