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对古代汉语的名动词类转变现象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除“绪论”、“结论”外,全文共分五章:“绪论”部分主要讨论了选题价值、研究现状和研究思路。其中,研究现状是重点。本节从词类活用的定义、词类活用的范围、活用与本用的区分、词类活用的条件、词类活用与词义的关系、词类活用与词义引申的关系、“凡死皆可活”、词类活用与修辞、关于词类活用理论的评价等九个方面对词类活用的研究现状作出了深入而细致的评述,认为对词类活用现象的许多本质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第一章至第三章分别从语义和语法的角度讨论了古代汉语名动词类转变的范围。第一章“名动词类转变与动静词义引申”从两个方面讨论了二者的关系。一是,从词义引申的关系来看,只有直接引申义带来的动词用法才算是名动词类转变,而间接引申义带来的动词用法则最好看作是动静词义引申。一是,从词义引申的方式来看,名动两用现象又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名动转类前后的概念意义相同,只有词性不同。此类明显属于名动词类转变。一类是名动转类前后的概念意义不同,词性也不相同。此时,名动两用词的动词义可以由名词的本质特征义、非本质特征义或社会文化特征义引申而来。研究表明,只有动词义来源于名词的本质特征义的一类才是名动词类转变,而其余两类是动静词义引申。第二章“词义与名动词类转变”认为,先秦汉语的名动词类转变都是有其鲜明的认知语义基础的。研究表明,只有名词的特征义来自于其所表人或事物的动态特征时,该名词才能经常用作动词;而相反,如果其特征义是来自其所表事物的形貌、性状等静态特征时,该名词一般不能用作动词。名词所表事物可以是转类后动词的施事、受事、结果、工具、处所等。动词的概念结构中都明显包含有名词所表示的事物。第三章“名动词类转变与一类多能”首先讨论了一词多类与一类多能的区分原则:某种用法对同类的词是否具有类推性、某种用法是否有句法结构上的条件限制、同类词用法改变后增加的语义成分是否相同。符合这些原则的是一类多能,不符合的是一词多类,即词类转变。据此,古代汉语中,名词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名词作判断谓语和说明谓语,都只能看作是名词的正常语法功能之一。只有名词作一般谓语时才属名动词类转变。在确定了名动词类转变范围的基础上,第四章“名动词类转变的分类”首先讨论了分类的标准:如果名动两种词性对应的词汇意义相同,那它就是名动兼类。不同时,如果名词的特征义来自于其所表人或事物的形貌或性态特征,一般就是名词活用作动词。如果是来自于其所表人或事物的动作行为特征,且其向动词的词义引申方式是同一义类的名词所共有的,则为名动兼类词;反之,如果其词义引申方式是该名词所独有的,一般就是名词活用作动词。如果动词用法的词频较高,且具有很高的稳定性、沿承性,那就可能是名动兼类;反之,则可能是名词活用。然后根据这五项原则对古代汉语常见的名动兼类和名词活用作动词的现象作了简要的描述分析。尤其是后者,常见的有特殊文体造成的、拈连带用造成的和历代盲目模仿造成的三类。第五章“名词词类转变与辞书编纂”主要讨论了上文所得出的结论在辞书编纂中的应用。调查分析表明,语文辞书在是否收录名词转类带来的动词义这个问题上表现出十分混乱的局面。主要表现是误收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名词的使动用法、名词的意动用法等;另外还误收了名词作说明谓语时句法结构所赋予的临时意义。“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几个关于古代汉语词类转变的有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