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如果说前者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和法治精神得以形成的关键。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是我国依法治国战略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来经济建设的骨干力量,更深层次的了解其法律意识结构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包括对法律的认知、服从、评价和期待等的内心体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有自己的特征。本课题以兰州市七所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授予权且不是法律类院校的高校为调查对象,它们分别是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商学院。调查共发放问卷965份,收回问卷958份,回收率为99.3%,有效问卷946份,有效率98.7%。通过近50个基本问题的设问,在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结构状况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基础上,通过SPSS统计分析软件,运用频数分析、交叉性分析、关联性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发现在兰州市所调查的七所高校的大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把握程度都比较高,在法律服从、法律应用方面也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结合自己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又比较理性考虑问题,从而能选择比较合适的处理方式。但是在法律评价和法律期待方面,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社会目前的一些突出矛盾,另一方面也表现了足以让高校和社会足以引起重视的法律现象。在基本了解兰州市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结构状况后,从法制教育、市场环境、传统文化、大学生自身等方面分析了具体原因,试图在高校教育方式、课程内容编排、教学时间安排、教育途径、高校管理等多方面探索出一条适应于培养与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实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