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由引论、上篇、下篇、结语构成。引论评述了学界对于吴宓诗论的研究状况,明确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全面清理了截止于2006年12月的关涉本题的研究情况,评述了相关论著,介绍了本文研究的对象、内容、方法及创新点。上篇为“形质并重的诗歌追求”,由两章构成,即第一章《“切挚高妙之笔”——吴宓的诗歌内质观》和第二章《“具有音律之文”——吴宓的诗歌形式观》。第一章讲述了吴宓诗歌内质观。吴宓的诗歌内质观可以说是由诗歌的精神,材料,媒质三个部分组成。精神说研究了吴宓情理皆修的诗歌主张,材料说分析了吴宓所谓“新材料”的所指和局限性,媒质说研究了吴宓对于诗歌的语言工具的重视和偏见。第二章研究了吴宓对于诗歌形式的基本主张。吴宓前期对诗歌旧格律坚决维护,这源于他对诗歌文体的传统恪守,对于模仿说的机械理解以及对于西方诗歌资源的考察。三十年代初,吴宓在诗歌形式的看法上稍有变通,认为新旧格律可以并存。这源于他信奉的“一多”论在哲学上暗藏了多元并存的可能,对历代中国诗歌的多样性的考察以及当时国内诗坛对诗歌形式的反思,特别是新月派在开拓诗歌新格律上的成功。下篇为“并不纯粹的美学理想”,由两章构成,即第三章《“内心外象,音韵生动”——吴宓的诗歌美学观》和第四章《“执简以驭繁”——吴宓的诗歌功效观》。第三章研究了吴宓诗歌的美学观。吴宓的“三境说”体现了他在空间向度上的诗美观。结合传统诗画理论,探讨了诗歌在三种不同的主客体关系中产生的境界差异,指出了“虚静”在营造诗歌审美想象空间中的作用。结合新人文主义哲学对传统意境论作了全新演绎。吴宓还吸收了西方美学的分类法,把诗歌和音乐同看成时间艺术。他重视诗歌乐感带给人们永恒崇高的心理体验,驳斥诗歌过分追求音乐性而导致的自由无度。第四章研究了诗歌的功效观。吴宓认为诗歌应该是“真理”的体现,所以诗歌是诗人以自身修养感化社会大众的重要凭借。他不主张诗歌走纯粹的美育和说教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