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治理(governance)就是构建秩序,目的是解决潜在冲突以实现共同利益。治理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是指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交易得以有效实现。研究治理结构,其实就是研究交易的制度安排。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对其中的混合治理,不管是理论研究还是经验研究,都在进一步深入。本文旨在对治理结构理论进行系统化,研究混合治理的内在稳定机制,以加深对复杂经济组织的理解。通过选择蚕茧交易来进行经验研究,深入混合治理的理论研究,拓展治理结构理论的应用研究。假设人是理性有限的并且是机会主义的,交易就需要治理。通过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交易频率等三个维度来分析交易的属性,选择与交易属性相匹配的治理结构,以提高交易的效率,实现一阶节约,这是交易的事前治理。市场治理、混合治理、科层治理分别适用于不同属性的交易。现实中,治理结构的选择有其内在规律。混合治理受不确定性的影响最大,如果不能将不确定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混合治理有可能滑向市场治理或科层治理。通过重复交易和可信承诺,混合治理可以得到稳定。交易双方为稳定治理结构采取的措施,是交易的事后治理。由于蚕茧交易治理结构的不合理,中国蚕茧交易效率低下。主要表现为,蚕茧的供需平衡难以达成,蚕茧市场行情波动频繁而且波动幅度很大,市场上蚕茧求售无门和争相抢购的现象交替出现,带来茧丝绸行业的波动,甚至损害茧丝绸产业的发展。蚕茧交易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买方垄断造成卖方(农户)利益损失;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外部性带来效率损失;信息不对称造成逆向选择等。蚕茧大战是在蚕茧交易国家垄断的市场治理下爆发的,典型特征是多头抬价抢购,政府介入利益冲突。蚕茧大战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其根源是蚕茧交易治理结构与其交易属性的不适应。蚕茧交易频率高,买方和卖方都涉及大量的专用资产;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蚕茧交易的不确定性很高。通过问卷调查、典型案例和计算分析说明:①蚕茧交易的市场治理是低效率的,因为蚕茧交易的完全竞争市场无可避免地会走向政府规制下的买方垄断市场——低效率的市场治理;②在蚕业生产是农业生产,缫丝生产是工业生产的条件下,蚕业生产和缫丝生产的一体化没有存在空间,即缫丝生产和蚕业生产这两个生产环节之间不可能实现科层治理。③就交易属性来分析,蚕茧交易属性与混合治理是相匹配的,或者说,蚕茧交易混合治理比之于市场治理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在蚕茧交易买方垄断和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混合治理。因此政府不能维护公司的垄断地位,但同时对蚕茧交易又要有一定的规制。通过对日本、印度、巴西蚕茧交易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发现日本蚕茧交易经历了市场治理、混合治理和三方治理,巴西实行混合治理,印度实行政府规制下的市场拍卖,蚕茧交易不存在科层治理。蚕茧交易混合治理是有效的,可以创造合作剩余。在混合治理稳定的条件下,蚕茧质量得到提高,而且能够稳定在一个高水平上。蚕农的收益增加,情绪稳定,对产业前景乐观。公司经营利润大大提高,原因是高质量的蚕茧降低了缫丝生产过程中的物耗、能耗,提高了工效,产出了高品位的生丝;同时,优质产品有利于公司创立品牌,在业界建立良好形象。不管是纵向比较还是横向比较,蚕茧交易混合治理经营得好的地方,蚕茧质量、缫丝厂利润和蚕农的收益都大大高于蚕茧交易市场治理下的业绩。由于经营规模的不对等,蚕茧交易混合治理必然由公司构建和运行,公司守信在先是稳定的先决条件。在合同是“附合合同”并且是不完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定的合同被农户充分理解和接受,让合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是混合治理稳定的基础。公司构建的管理体系,在对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也起着甄别农户机会主义的作用。公司还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感情投资”等措施提高农户对公司的认同度,提高农户合作的概率。通过“以牙还牙”的重复博弈,合同户与公司的合作将越来越稳定。公司和农户专用资产的增加,将增加混合治理的稳定性。公司承诺保护价的作用,一是阻止农户退出交易,二是防止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蚕茧交易混合治理创造了合作剩余,公司对农户的超额支付,本质上是与农户分享合作剩余,目的是稳定与农户的合作关系,以获取最大利润——基于长期的利润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