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国际社会加强刑事司法合作的呼声越来越高,引渡作为国家间刑事司法合作的一项重要形式如今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由于引渡涉及国家主权与被引渡人的人权保障,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原则,如“或引渡或起诉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双重审查原则”等,这些原则是国际社会不断实践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对引渡活动具有普遍制约作用且相对稳定的原则。死刑不引渡原则则是在二战结束后伴随着国际社会死刑废除运动的高涨和人权保护观念的强化而产生的,虽然产生的时间比其他原则较晚一些,但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速度已快得超出我们的想象,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被视为在引渡实践中具有刚性化特征的一项原则。在其产生之初因各国基于自己对死刑存废的态度不同,死刑不引渡原则自然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本文从死刑不引渡原则的概念与产生背景出发,分析了死刑不引渡原则的理论基础,结合西方发达国家针对引渡活动的立法和司法领域的实践,为我国在立法与司法领域如何适用此原则提供了借鉴经验。全文共分为四章对死刑不引渡原则进行研究。第一章简单介绍了死刑不引渡原则的概念,列举了死刑不引渡原则的产生与发展过程,通过实证方法列举了该原则在相关区域性公约、国内立法中的表现,得出了死刑不引渡原则已越来越刚性化的结论。第二章则从法理学角度出发,用理论分析的方法来探讨引渡实践中涉及的人权保护与国家主权维护的关系问题。人权保护潮流的迅猛发展使得各国越来越注重对引渡对象生命权的保护,因此在引渡实践中出现了不少被请求引渡国以“死刑不引渡”为借口拒绝引渡的情形,可能会伤害到请求引渡国的司法主权。但引渡的出现是为了弥补各国因地域、国内刑法规定不同的限制而产生的法律漏洞,国家主权是引渡得以实现的根本基础和保证。在两者发生矛盾的情况下我们应如何处理?最终笔者得出了结论,主权原则仍然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人权原则得以存在的基础,因此主权原则是高于人权原则的;但主权原则也应受到人权原则的限制,所以被请求引渡国在适用死刑不引渡原则的过程中,应当尊重请求引渡国的司法主权,履行打击危害国际社会公共秩序犯罪的义务。第三章通过实证方法列举了具有代表性的几个西方发达国家在立法领域关于死刑不引渡原则的规定,同时介绍了西方国家引渡实践进程中具有代表性的几个案例。通过研读判例的方法,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在引渡实践中如何践行死刑不引渡原则,以及得出该原则深入到西方国家的引渡实践中,成为了适用频率很高的拒绝或限制引渡条件的结论,为我国如何适用该原则提供了一定的借鉴。第四章首先列举了目前我国在立法领域里对死刑不引渡原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提到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死刑不引渡原则适用的态度转变问题,通过分析我国态度转变的原因引出了适用该原则对我国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权衡利弊后,得出了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存在是利大于弊,应在我国引渡立法与实践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结论。最后列举了几条死刑不引渡原则在我国现行适用中所遇到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几条有针对性的建议。